為持續改善我市(長治市,下同)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全市人民群眾身心健康,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戰,制定本計劃。
一、決戰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以改善空氣質量為剛性要求,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聚焦重點,標本兼治,深入推進產業、能源、交通和用地結構調整,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和濃度控制,促進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全面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決戰目標
?。ㄒ唬┘s束性指標。
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完成省下達我市的2020年打贏藍天保衛戰目標,通過國家、省“十三五”環境空氣質量考核。(各縣區目標待省下達我市目標后由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另行分解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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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城市中排名前移。
2.全市各縣區二氧化硫平均濃度力爭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一級標準。
三、決戰任務
?。ㄒ唬﹫詻Q優化調整產業結構和布局。
1.深入推進重污染行業結構優化調整。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按照職責落實)堅持排放總量與排放標準雙控、標準服從總量的原則,嚴格落實“三線一單”和“兩高”行業產能控制要求,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新、改、擴建項目必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新建項目必須入園進區,嚴禁未進行裝備技術和規模升級的物理搬遷。產能置換和產業優化布局要符合區域大氣環境容量的要求。鼓勵發展飛地經濟,化解區域重污染企業集聚矛盾,進一步簡政放權,優化服務,優先支持提前關停退出的產業升級轉型項目。(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完成焦化產能壓減年度任務,按照《長治市焦化行業壓減過剩產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19〕58號)要求,分批全部退出炭化室高度4.3米焦爐,全市淘汰壓減焦化產能288萬噸。(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區政府落實)
持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2020年10月底前,主城區建成區及周邊區域力爭退出未達生態環境部工業企業分類管控A級和B級標準的鋼鐵、焦化、鑄造企業。(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部門配合,相關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020年9月底前完成煤炭洗選企業核查認定,并按照省政府要求完成上報審核公告,對屬于《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選企業暫行規定》淘汰范圍洗煤企業,由相關縣區政府依法取締。(市能源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等部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實施“一企一策”精準幫扶,通過分類處置、規范引導,實現不散、不亂、不污,在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同時,培育壯大特色產業集群,穩定就業、推動創新、促進增收。對于符合規劃布局,經過整治提升還可以繼續在原址生產的企業,列入提升改造類,留出整改時間,完善相關審批手續,對照相關行業排放標準和清潔生產要求,在裝備工藝、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推進產業向規范化、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對于在當地吸納就業人數多、布局分散但已形成特色產業的企業,列入整合搬遷類,科學規劃布局,高標準建設特色園區,積極引導企業入園,并在整合過程中實現產業、技術和環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或規劃布局要求,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簡陋,且在原址不具備改造升級、繼續生產條件的企業,列入關停取締類,基本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能源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3.推進傳統產業集群升級改造。襄垣縣要制定工業企業綜合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標準,報省大氣辦、市政府和市大氣辦備案,2020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等部門配合,襄垣縣政府落實)其他縣區也要針對本區域特色企業集群,制定綜合整治方案,提升產業發展質量和環保治理水平,建設清潔化企業集群。(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等部門配合,其他縣區政府落實)積極推廣集中供汽供熱或建設清潔低碳能源中心,具備條件的鼓勵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有機溶劑集中回收處置中心等。(市工信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發改委等部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4.高標準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全市現有5家鋼鐵企業全部按要求完成有組織排放環節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10月1日前,位于潞州區的首鋼長鋼和長信工業、位于潞城區的興寶鋼鐵以及含有裝備水平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限制類的265m2燒結機的金燁鋼鐵等4家鋼鐵企業,完成大宗物料清潔運輸改造,進出鋼鐵企業的鐵精礦、煤炭、焦炭等大宗物料和產品采用鐵路、管道或管狀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的比例不低于 80%,其他汽車運輸部分應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或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汽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達到生態環境部評估監測標準的鋼鐵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或采暖期錯峰生產時實行差異化管控,不強制實施相應生產設施的停、限產措施。(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交通局配合,相關縣區政府落實)
5.全流程推進工業爐窯和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則,持續推進工業爐窯綜合治理,2020年10月1日前,全市相關建材行業要達到《長治市工業窯爐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長氣防辦〔2019〕8號)規定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行業穩定達到國家、省要求的排放限值要求。持續開展無組織深度治理,嚴格落實物料轉運、物料堆場、生產工藝、廠區環境等環節的無組織排放精準管控要求,焦化、鋼鐵、有色、建材等重點行業企業易產塵點安裝高清視頻監控設施,鼓勵各縣區建設工業企業揚塵無組織管控平臺,對轄區內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實施精細化管控。加強氨排放管控,采用SCR和SNCR工藝的脫硝設施全部安裝氨逃逸監控儀表,氨逃逸指標分別控制在2.5mg/m3、8mg/m3以內。完成6家重點企業VOCs治理工作,深入開展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規范化執行泄漏與檢測(LDAR)工作,按要求完成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現狀評估,2020年6月底前完成針對性整治。涉VOCs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油墨、膠粘劑使用率達到90%以上,含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VOCs管控達到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要求。鼓勵夏秋高溫天氣實施VOCs重點行業企業錯峰、錯時生產。推進三次油氣回收治理,嚴格油氣回收設施運行管控。嚴格已建成VOCs處理設施運行管控,強化汽修、餐飲油煙VOCs整治。(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照職責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6.強化排污許可管理。全面開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2020年8月底完成所有行業排污許可證的核發和登記工作,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全覆蓋。(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落實)
7.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ODS)淘汰管理。切實加強履約工作,全面加強ODS備案管理和執法監管。完善并動態更新轄區內涉ODS物質數據庫,督促轄區內使用和銷售ODS的企業嚴格落實備案制度。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ǘ﹫詻Q實施散煤清潔化替代。
8.完成散煤替代。落實國家發改委等五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清潔取暖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778號),因地制宜,合理確定改造技術路線,堅持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大力發展集中供熱,鼓勵發展超低排放熱電聯產和超低排放大型供熱鍋爐集中供熱。在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覆蓋不到的區域,根據資源條件,有序推進煤改電、煤改氣及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工業余熱供暖,最大限度替代生活和取暖散煤。其中,采用生物質供暖方式應采用集中式并配套高效環保設施,達到《山西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14/1929-2019)。開展國、省道及旅游線路兩側經營性門店燃煤爐灶清潔化整治。(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各縣(區)要完成轄區內散煤使用情況的入戶調查,建立2020年清潔取暖改造確村確戶清單,科學制定冬季清潔取暖改造方案。2020年10月底前,全市23.8萬戶完成冬季清潔取暖改造并具備使用條件,實現“主城區清潔取暖覆蓋率100%、縣城建成區清潔取暖覆蓋率100%、平原地區農村清潔取暖覆蓋率100%、山區農村清潔取暖覆蓋率80%以上”的目標。(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冬季清潔取暖資金和相關資源應優先集中用于主城區、縣區建成區及周邊城鄉結合部,實施整體推進,突出改造效果。對列入城市改造拆遷計劃范圍的散煤用戶或小區,2020年采暖期前無法完成拆遷的,應納入當年清潔取暖改造范圍,不得任由散煤污染。(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9.強化“禁煤區”建設。2020年10月底前,各縣城建成區要全部劃定為“禁煤區”,要及時將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逐步劃定為“禁煤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各縣區要嚴格落實散煤禁燒規定,嚴厲查處“禁煤區”內散煤銷售,依法清理“禁煤區”散煤及燃煤設施,避免散煤復燒。(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各縣區要結合確村確戶工作,組織“回頭看”,從清潔取暖設施入戶情況,熱源、氣源、電源保障情況,原有燃煤設施及散煤收繳情況等方面逐戶調查,找問題、補漏洞,確保散煤和原有燃煤設施清理徹底。落實清潔取暖財政補貼政策,確保居民用得起、用得住、用得好。(市發改委牽頭,市清潔取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10.強化煤質管控。清潔取暖覆蓋不到的區域,各相關縣區要組織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確保潔凈煤符合質量標準要求。加強對煤炭源頭企業及其銷售渠道的煤質管控,防止不達民用煤質量標準要求的商品煤流入民用煤市場。(市能源局牽頭,相關縣區政府落實)開展民用煤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對銷售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民用煤以及在“禁煤區”銷售煤炭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妥善處置不合格民用散煤和民用型煤,杜絕不合格產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場。對民用散煤銷售企業每月煤質抽檢覆蓋率不低于20%,全年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
11.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實行拉網式排查,2020年9月底前,淘汰每小時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保留鍋爐實施高效節能環保低碳燃燒技術改造,全面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2020年采暖季前,關停整合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供熱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ㄈ﹫詻Q推動運輸結構綠色化。
12.大力推進“公轉鐵”。全面落實《山西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晉政辦發〔2019〕30號)和《長治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長政辦發〔2019〕49號),2020年,鐵路貨物運輸量同比2017年增長800萬噸。2020年,全市大宗貨物年貨運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名單由市工信局牽頭確定)原則上全部修建鐵路專用線。重點煤礦企業(名單由市能源局牽頭確定)全部接入鐵路專用線。全市大宗貨物運輸以鐵路為主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焦炭鐵路運輸比例達到 80%以上,出省煤炭、焦炭基本實現全部鐵路運輸。鋼鐵、電力、焦化等重點工業企業(名單由市工信局牽頭確定)鐵路專用線接入比例達到80%以上,具有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名單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局會同太原鐵路局、北京鐵路局、鄭州鐵路局等確定),大宗貨物鐵路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其中,位于主城區和縣城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的達90%以上。(市工信局牽頭,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太原鐵路局、北京鐵路局、鄭州鐵路局及相關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3.強化機動車環保排放監管。嚴格規范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管理,開展“雙隨機”檢查,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實現機動車登記信息與排放檢驗信息交互工作,建立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信息與安全檢驗信息聯網共享機制。(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落實)具備條件的4000輛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實現聯網,將未安裝遠程在線監控系統的營運車輛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在柴油車通行主要路段建設遙感監測點位,并實行國、省、市三級聯網,建立遙感監測設備和黑煙抓拍系統取證、公安處罰工作機制,倒逼高排放車維修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2020年10月底前,重型柴油貨車日運輸量10輛及以上的重點運輸單位,全部安裝門禁和視頻監控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落實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綜合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的常態化路查路檢工作機制,嚴厲打擊超標排放行為,基本消除柴油車排氣口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城市管理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嚴格實施 I/M 制度,監督抽測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須按要求及時維修。(市交通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進入潞州區、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高新區建成區內作業的工程機械,必須安裝精準定位系統和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市生態環境局牽頭,潞州區、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嚴格落實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要求,健全完善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數據庫,建立生態環境、城市管理、交通運輸、公安交警等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違規進入高排放控制區或冒黑煙等超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依法實施處罰,消除冒黑煙現象。(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加快完善“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平臺建設和信息共享。構建交通污染監測網絡,在重要物流通道建設空氣質量監測站,重點監控評估交通運輸污染情況,2020年12月底前建成。(市生態環境局落實)
14.加強車用油品質量監管。嚴厲打擊生產、加工、銷售不合格油品、車用尿素行為,實施“黑加油站(點)”動態清零。加強對油品制售企業質量監督管理,持續開展生產和流通領域車用油品質量抽檢,及時公布油品質量抽檢結果。組織開展車用油品質量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不合格油品予以收繳,并倒查來源。引導加油站規范經營。(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按職責分別牽頭,市交通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5.加快機動車結構升級。完成國家、省下達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2020年12月底前,主城區公交車、出租車、環衛車基本更換為新能源汽車。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新購買公務用車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80%以上。嚴格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公安交警部門應當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督促告知機動車所有人按規定及時辦理注銷登記。對屬于已注銷和已報廢的機動車,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路面查處。(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隊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四)堅決提升揚塵污染管控水平。
16.大力實施國土綠化工程。完成太行山、太岳山綠化、草原保護和防風固沙任務。推廣保護性耕作、林間覆蓋等方式,抑制季節性裸地農田揚塵。在城市用地、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建設城市綠地、“街頭游園”“口袋公園”等公用設施。建設城市綠道綠廊,實施“退耕還林還草”,大力提高主城區綠化覆蓋率,2020年力爭達到41.5%。(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園林服務中心、市住建局按照職責分別負責,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7.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建立完善全市露天礦山綜合整治臺賬,持續開展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的清理整頓工作。2020年8月底前,關閉主城區建成區及周邊露天礦山。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由所在縣區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修復綠化,減塵抑塵。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
18.全面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2020年6月底前,各縣區完成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鄉結合部和工礦企業周邊裸露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各類不規范堆場清理。對城市建成區和城鄉結合部未硬化道路、沿街門面與道路連接帶未硬化區域實施綠化或硬化。加強路域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干線公路平交道口、店鋪門前硬化。(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推進城鄉垃圾清掃保潔全覆蓋。進一步提高市政道路機械化清掃率、清洗頻次,2020年12月底前,主城區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5%,縣城達到65%以上。經常性組織開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大院、住宅小區,城市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城市公共設施保潔清洗。(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住建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配合,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19.全面加強降塵整治。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整治“六個百分之百”要求。推行“陽光施工”“陽光運輸”,減少夜間施工和運輸。依法嚴查渣土運輸車輛未按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沿途拋灑、隨意傾倒等行為。(市城市管理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交通局、市住建局配合,縣區政府落實)加快城市繞城公路建設,開展對主城區及周邊重點區域(路段)、重點時段的執法檢查,依法重處超載拋灑行為。各縣區參照主城區針對本轄區重點區域開展相關執法檢查。(市交通局牽頭,市公安交警支隊配合,縣區政府落實)鞏固降塵整治成效,降塵量穩定低于9噸/月·平方公里。(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
?。ㄎ澹﹫詻Q提升重污染天氣應對水平。
20.全面加強監測預警。加強空氣質量預警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精準度。在重污染天氣多發時節每日進行環境空氣質量會商研判,重污染預警期間加密會商,及時提出預警建議。(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1.果斷啟動應急響應。按照省氣防辦發布的空氣質量預警信息和市級預測預報信息及時啟動預警,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提前削峰降速,必要時提高重點縣區應急響應級別。縣區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區域空氣質量變化情況主動采取應急減排措施,或在執行上級政府重污染天氣預警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應急減排措施,確保做到預警果斷,響應及時,減排有效。(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2.夯實應急減排清單。2020年6月底前,完成2019—2020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執行情況評估。2020年8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的修訂,夯實不同預警等級條件下的差異化減排措施,實施“一廠一策”,堅決杜絕“一刀切”。各縣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經縣區政府批準后于2020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采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峰生產,并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相銜接,體現差異化,避免簡單化、絕對化、“一刀切”,確保秋冬季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明顯降低。將工業企業執行錯峰生產和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縣區政府落實)
23.強化應急減排措施的執行。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期間,縣區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在崗指揮;紅色預警期間,縣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均要在崗指揮。嚴格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時段或重污染天氣橙色及以上預警情況下,積極采取機動車限行、錯峰上下班等管控措施。建立協商減排機制,鼓勵引導污染排放大戶在嚴格執行已有規定的基礎上,自主加大協商減排力度。氣象部門應加強氣象干預,主動組織開展有利于改善氣象擴散條件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市生態環境局、市氣象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六)堅決加強噪聲污染防治工作。
24.加強聲功能區劃分工作。2020年12月底前,長治市和各縣區全部完成聲功能區劃分工作,并將聲功能區劃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5.加強噪聲污染管控。加強執法監管,嚴格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持續加強工業園區和農村地區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全面加強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建設。(市生態環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落實)
26.持續深化部門聯動。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持續加強“綠色護考”工作,工作進展要及時報送至市生態環境局;(市教育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建立聯動工作機制,完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報送制度。(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教育局、市公安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
?。ㄆ?堅決加強環境基礎能力建設。
27.完善監測監控網絡。按照國家要求和技術規范配合完成“十四五”新增(縣)國控點位的調試、運行、驗收、聯網工作,全面反映全市空氣質量狀況,加強縣區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參與,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建設排放監控平臺,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參與,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強化監測數據質量控制,開展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嚴厲懲處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對監測機構運行維護不到位、篡改、偽造、干擾監測數據的,排污單位弄虛作假的,依紀依法從嚴處罰,追究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參與,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8.強化科技基礎支撐。依托或組織優秀科研團隊、國家駐我市“一市一策”工作團隊開展區域環境容量、重污染積累與天氣過程雙向反饋機制、重點行業與污染物排放管控技術等科技攻堅。組織開展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環境效益評估,不斷補充和完善工作措施。加強區域性臭氧形成機理與控制路徑研究,深化VOCs和氮氧化物協同控制。開展鋼鐵、焦化等行業規范化建設和科學化管理評估。(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29.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市縣兩級環境執法隊伍能力建設,加快生態環境科技執法裝備和業務能力提升。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扎實開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推動建立健全打擊遏制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的長效機制。(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參與,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落實)
四、決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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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打贏藍天保衛戰的第一責任人,各級各有關部門是相應領域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人,要堅決擔負起還老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責任使命,牢固樹立 “抓環保就是抓高質量發展” 的理念,縣區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藍天保衛戰工作,分管負責人至少每月召開一次重點任務和環境質量改善分析研判會議,要堅持方向不變、力度不減,始終保持生態環境保護建設的定力,不折不扣完成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各級各部門要加強統籌,早謀劃、早動手,決不能遲疑不決、被動等待,堅持“冬病夏治”,為全年空氣質量改善贏得空間,堅決杜絕平時不作為,監督檢查“一刀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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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強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的推進實施,把污染“清零”標準貫穿于大氣污染防治的全過程,將重點任務進一步細化、量化,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明確完成時間,加快組織實施,逐月檢點,逐項銷號,真正把各項大氣攻堅措施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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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充分發揮“一市一策”等專家團隊力量,充分利用環境空氣質量微站點、激光雷達掃描、衛星遙感監測、走航監測等科技手段,聚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精準把脈,找準病灶,瞄準癥結,科學治污,按照“一縣(區)一策”“一園一策”原則,提出更加務實、更有針對性、更加管用的決戰措施,將超常規舉措和精準治污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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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鐵腕治污、重拳掃污。對超標超總量排污、無排污許可證排污、偷排漏排、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屢罰屢犯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堅決查處,決不手軟。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行業專項執法,加大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執法檢查力度,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實施的違法行為從嚴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各縣區要將重點排污單位全部納入電量監控和污染物在線監控范圍。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強化無組織排放監管,充分利用電力部門電量數據、污染源自動監控、精準化管控、廠區無組織排放監控、環境空氣質量微量和熱電網格等在線數據,實現科技執法、精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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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開展藍天保衛戰幫扶和市委、市政府環保督查工作,定期對攻堅任務進展和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研判,對工作滯后、問題突出的,及時提出預警。加強主動服務,深入一線基層和企業開展調查研究,指導地方優化污染治理方案,組織開展技術幫扶和政策解讀,幫助縣區和企業解決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體困難和實際問題。
(六)加大資金支持。
堅持資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堅任務相匹配,緊緊圍繞防治攻堅任務,合理統籌安排各級資金,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對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支持力度,集中用于重點縣區、重點項目(散煤治理、工業污染源結構減排和深度治理、燃煤鍋爐整治、運輸結構調整、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及大氣污染防治監測、監管能力建設和科學研究等領域)。對于認真落實國家、省、市要求,主動采取結構關停、深度治理減排的企業,在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和項目審批上優先給予支持。要充分運用市場化手段,撬動更多社會資本進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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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實推進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反饋問題全面整改。實施工作任務和空氣質量目標雙考核,對攻堅任務完成滯后、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不降反升、嚴重拖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后腿的,組織開展約談或重點督查、掛牌督辦,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打贏藍天保衛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標志性戰役,是必須完成的政治任務。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扎實履職盡責,攻堅克難,狠抓落實,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滿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