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生態環境部網站22日消息,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1日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墩髑笠庖姼濉分刑岢?,秋冬季期間(2023年10月1日至2024 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濃度控制目標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高質量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完成鋼鐵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產能超過5000萬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要嚴格按照指標要求、監測技術規范等開展評估監測。經評估監測確認全面達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業,按程序公示后納入動態清單管理,可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 A、B級績效評定工作,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加強評估監測工作質量管理,對評估監測弄虛作假的企業,一經發現,取消相關優惠政策,績效等級降為 D 級,并按規定對相關企業和單位進行處理。
《征求意見稿》提出,推進煤炭、火電、鋼鐵、焦炭、建材等行業企業清潔運輸。加快推進火電、鋼鐵、水泥等行業重型貨車以及鐵路貨場、物流園區、港口、機場、工礦企業等場內作業車輛和機械新能源化。
《征求意見稿》要求,依法依規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不得以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為理由,不按應急預案要求隨意啟動預警、提高預警級別、延長應急響應時間。以鋼鐵、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創建一批大氣治理標桿企業。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對環??冃?A 級和引領性企業實行自主減排,對納入正面清單的標桿企業,監督執法做到“無事不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