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林海)9月21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公開征求《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提出,2023年底前,各城市確保完成上級政府下達的2023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秋冬季期間(2023年10月1日—2024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濃度控制目標任務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目標任務。
《征求意見稿》進一步明確,高質量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程。2023年底前,完成鋼鐵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產能超過5000萬噸。扎實推進VOCs(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工程。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油品儲運銷為重點,按照《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提出的10個關鍵環節,開展源頭、過程和末端全流程治理改造提升。穩妥有序推進散煤治理。2023年采暖季前,完成散煤治理78.7萬戶。2023年底前,完成農業用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8892臺。
《征求意見稿》特別提出,要創建一批大氣治理標桿企業。各地應以鋼鐵、鑄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業涂裝等行業為重點,按照“建設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則,分行業、分類別建立績效提升企業名單,著力培育一批績效水平高、行業帶動強的企業,推動環保水平整體提升。新建企業應對照行業標桿水平建設;推動基礎較好、治理水平較高的企業補齊短板、提高運行管理水平,全面達到環??冃級、引領性企業要求;支持鼓勵績效評級較低的企業對標先進、夯實基礎,加大改造力度,不斷提升環保績效水平。央企、國企及行業龍頭企業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切實發揮模范帶頭和引領示范作用,加大資金投入,強化運行管理,率先創建一批行業標桿企業。
《中國冶金報》(2023年09月26日 07版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