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一)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情況
本次董事會會議經過了適當的通知程序,會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及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二)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章程》第 112 條規定:代表 1/10 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 以上董事或者監事會及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認可的其他人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公司章程》第 117 條第二款規定: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董事會將擬議的決議以書面方式發給所有董事,且簽字同意該決議的董事人數已達到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作出該決議所需的人數的,則可形成有效決議。
根據鄒繼新、張錦剛、侯安貴、周建峰董事提議,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根據上述規定,以書面投票表決的方式召開臨時董事會。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以書面和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及會議資料。
(三)本次董事會應出席董事 11 名,實際出席董事 11 名。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以下決議:
批準《關于寶信軟件實施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計劃的議案》為持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中長期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中高層管理人員和更大范圍的核心技術、業務骨干的積極性、創造性,保障公司業績穩步提升、發展規劃順利實現,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信軟件”)擬實施第二期
證券代碼:600019 證券簡稱:寶鋼股份 公告編號:臨 2020-025 A 股限制性股票計劃,向激勵對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數量不超過1,700 萬股(不超過寶信軟件總股本的 1.49%),其中:首次授予不超過 1,530 萬股,占授予總量的 90.00%;預留 170 萬股,占授予總量的 10.00%。該計劃有效期為 6 年。詳情請參見寶信軟件于 2020 年 4月 14 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上海寶信軟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計劃(草案)》。
上述計劃需經寶信軟件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全體董事一致通過本議案。
特此公告。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