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作為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依據有關規定,就公司于 2019年 8 月19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事項,發表如下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1、對報告期內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和對外擔保情況,認為:報告期內,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的資金往來,屬正常經營性資金往來,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沒有占用公司資金,也沒有以前期間發生延續到報告期的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更不存在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問題。
報告期內,公司沒有為控股股東和關聯方提供擔保,也沒有以前期間發生延續到報告期的擔保事項。公司與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在資金往來及提供擔保上,控制有力,行為規范。
2、關于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認為:公司依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修訂后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僅對公司財務報表相關科目列示進行了修訂,不影響當期或本次會計政策變更之前的公司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大冶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侯德根 朱正洪 傅柏樹
2019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