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記者從國家發改委獲悉,按照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改革完善招投標制度的部署要求,為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解決招投標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經過前期調研、專家論證、廣泛征求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修訂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據悉,《征求意見稿》共8章,94條,對現行《招標投標法》修改58條,增加28條,刪除2條,維持8條不變。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八個方面。一是推進招投標領域簡政放權。二是提高招投標公開透明度和規范化水平。三是落實招標人自主權。四是提高招投標效率。五是解決低質低價中標問題。六是充分發揮招投標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功能。七是為招投標實踐發展提供法治保障。八是加強和創新招投標監管。
發改委指出,招投標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墩袠送稑朔ā纷?000年頒布實施以來,我國招投標事業取得長足發展,招投標市場不斷壯大,行政監督管理體制逐步完善,招投標制度規則日趨完備。隨著實踐不斷發展,招投標領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加快修訂《招標投標法》,一是優化招投標市場營商環境的迫切需要。招投標市場存在的圍標串標、弄虛作假、排斥限制潛在投標人、低質低價中標等突出問題嚴重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需要從提高公開透明度、完善評標制度、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行政監督、加大違法行為懲處力度等方面加以解決。二是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當前招投標行政管理的重心尚未實現從事前審批核準向事中事后監管的轉變,招標人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招投標效率有待提高,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時切實強化監管。三是更好發揮招投標政策功能的迫切需要?,F行《招標投標法》對鼓勵科技創新、節約能源資源、生態環保缺乏有針對性的制度安排,低質低價中標等問題也不符合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等要求,需要完善相關制度設計,更好服務于國家相關政策的落實落地。四是推動招投標行業轉型升級和與國際規則接軌的迫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