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氣污染攻堅行動實施以來,全縣(合陽縣,下同)空氣質量改善成效明顯,2018年秋冬季好于關中地區平均水平,2019年秋冬季全面完成考核目標,人民群眾的藍天獲得感、幸福感明顯提高。盡管秋冬季攻堅取得積極成效,但改善成果還不穩固,與中、省、市各項考核目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還有一定差距,完成“十三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還有一定難度。
為進一步夯實壓力,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切實改善空氣質量,力爭完成“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收官戰,根據渭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渭南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渭政發〔2020〕38號),制定本方案。
一、攻堅目標
全面完成《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渭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修訂版)的通知》(渭政發〔2018〕42號)確定的2020年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協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2020年10-12月,城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2天以內;2021年1-3月,城區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79微克/立方米以內,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3天以內(詳見附表)。
二、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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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實施績效分級差異化減排。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要求,全面推進績效分級差異化管控,提升環保基礎工作整體水平。持續開展績效分級評級工作,確保將有關要求告知轄區相關企業,對39個重點行業,績效分級按《技術指南》有關指標嚴格執行,對國家未明確實施績效分級的行業,落實全省統一的應急減排措施,或根據省上的績效分級標準,實施差異化管控。(生態環境局牽頭,發改局、工信局、住建局、經開區等參與,各鎮街負責)
2.積極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持續加強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工作,按照預案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落實應急減排措施,夯實應急減排清單。當預計未來較長時間段內,可能連續多次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將頻繁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時,提前指導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的行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預警期間能夠有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經開區等參與)
3.加強重污染天氣區域應急聯動。配合完善區域應急聯動機制,當收到區域將出現大范圍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時,及時按級別啟動應急響應,采取各項應急減排措施,實施區域應急聯動,落實區域統一預警啟動與解除標準。(生態環境局牽頭)
?。ǘ┤嫱瓿纱蜈A藍天保衛戰重點任務。
4.推進清潔取暖散煤替代工程。堅持“以氣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的原則,集中資源大力推進散煤治理。2020年采暖期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可使用“潔凈煤+節能環保爐具”等方式取暖。2020年新改造尚未得到一個采暖季運行檢驗的,不得拆除原有燃煤取暖設施。2020年采暖期前,完成全縣農村地區7256戶居民散煤替代。(發改局牽頭,財政局、生態環境局等參與)
5.全力做好氣源電源供應保障。加快推進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向,新增天然氣量優先保障清潔取暖與溫暖過冬。進一步完善調峰用戶清單,夯實“壓非保民”應急預案。加大配套電網工程、天然氣管網建設等基礎設施支持和投入,確保氣源電源穩定供應。(發改局牽頭,住建局、財政局等參與)
6.嚴防散煤復燒。強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加強監督檢查,防止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用戶散煤復燒。(發改局牽頭,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參與)
暫未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市場監管局要以潔凈煤生產、銷售環節為重點,組織開展潔凈煤煤質專項檢查,依法嚴厲打擊銷售劣質煤行為,確保使用的散煤質量符合國家或地方標準要求。(市場監管局牽頭,生態環境局、發改局、公安局、商務經合局等參與)
7.嚴控露天焚燒。堅持疏堵結合,推廣固化成型、生物氣化、熱解氣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術,因地制宜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2020年12月底前,全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其中小麥秸稈還田利用率82%,玉米秸稈還田利用率90%。(發改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全面禁止秸稈、枯枝落葉、垃圾等露天焚燒,嚴格落實地方焚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全覆蓋網格化監管體系,加強“定點、定時、定人、定責”管控,綜合運用無人機和衛星遙感、高清視頻監控等手段,加強露天焚燒監管。開展秋收階段秸稈禁燒專項巡查。(農業農村局牽頭,各鎮街負責)
8.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完善“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完成整改的列入“白名單”,新發現的及時建檔立冊,納入管理臺賬,實現“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進一步夯實網格化管理,落實鄉鎮街道屬地管理責任,定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發現一起、整治一起。不允許“散亂污”企業享受“六穩”“六?!毕嚓P優惠政策,堅決防止已關停取締的“散亂污”企業借機死灰復燃、異地轉移,堅決遏制反彈現象。創新監管方式,充分運用電網公司專用變壓器電量數據以及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強化“散亂污”企業排查及日常監管。(工信局牽頭,生態環境局、發改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管局等參與)
9.加快推進車輛淘汰更新。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綜合措施,積極穩妥推進老舊柴油貨車淘汰,2020年底前,累計淘汰國Ⅲ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1063輛,淘汰稀薄燃燒技術燃氣車61輛。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公安局、工信局按職責分別牽頭,交通局參與)
10.開展柴油貨車執法檢查。深入實施機動車排放檢測/維護(I/M)制度,實現排放超標車輛尾氣檢驗與維修治理閉環管理。不得以環保名義違規設立限高限寬設施,不得在空氣質量監測點附近有針對性的設置繞行路線,人為干預監測結果。持續集中打擊和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對不達標的油品追蹤溯源,查處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交通局、生態環境局、公安局、商務經合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別牽頭)
11.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加快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工作,嚴禁在編碼登記過程中亂收費。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檢查,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碼頭、機場、物流園區、高排放控制區等為重點,做到重點場所全覆蓋,將超標排放突出的施工單位依法納入失信企業名單。(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務局、交通局等參與,各鎮街配合)
12.深入開展鍋爐綜合整治。鞏固燃氣鍋爐低氮改造成效;鞏固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拆改成效,在清潔能源保障的前提下,發現一臺,拆改一臺。(生態環境局牽頭,發改局、住建局等參與)
13.持續實施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按照省市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全面清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淘汰類工業爐窯,依法關停不達標工業爐窯。依法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加快推動鑄造行業5噸/小時以下短爐齡沖天爐改為電爐,鼓勵鑄造行業10噸/小時及以下沖天爐改為電爐;加快推動巖棉等行業沖天爐改為電爐;依法全面淘汰磚瓦輪窯等落后產能;依法淘汰一批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發生爐;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全面加強建材、有色、鑄造等重點行業無組織排放治理,生產工藝產塵點(裝置)采取密閉、封閉或設置集氣罩等措施,粉狀物料等采用密閉、封閉等方式儲存和輸送,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一輪無組織排放排查整治。(生態環境局牽頭,發改局、工信局、財政局等參與)
14.持續推進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攻堅。按照中省市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持續推進VOCs治理攻堅各項任務措施,完成重點治理工程建設,做到“夏病冬治”。2020年12月底前,對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監督幫扶工作中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企業,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培育樹立一批VOCs源頭治理的標桿企業,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帶動效應;組織完成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企業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摸底排查,石化、化工行業火炬排放情況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排查,建立管理清單。2021年3月底前,督促企業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通過鉛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發改局等參與)
15.強化揚塵管控。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鼓勵不斷加嚴降塵量控制指標,實施網格化降塵量監測考核。(生態環境局牽頭)
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嚴格執行施工過程“六個百分之百”,鼓勵各地繼續推動實施“陽光施工”“陽光運輸”。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城管局牽頭,住建局參與)
強化道路揚塵管控,提高城市道路水洗機掃作業比例,加大各類工地、物料堆場、渣土消納場等出入口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城管局牽頭,交通局、住建局參與)
加強工業企業堆場揚塵污染控制,推進物料堆放場所圍擋、苫蓋、自動噴淋等抑塵設施,以及物料輸送裝置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局牽頭,工信局、煤炭事務中心參與)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各鎮街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放在重要位置,作為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舉措,全面分析“十三五”期間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制定針對性措施,力爭完成目標任務。各鎮街要堅決扛起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政治責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及環境空氣質量負總責。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發展的管環保、管生產的管環保、管行業的管環保原則,進一步細化分工任務,制定配套措施,要科學安排指標進度,確保各項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各鎮街、各部門要全面梳理藍天保衛戰總體工作方案及各專項工作方案,逐條逐項分析各項任務措施落實及完成情況,建立臺賬,查漏補缺。對尚未完成的任務,要梳理項目清單,倒排工期,確保2020年12月底前“銷號”。(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ǘ┘哟笳咧С至Χ取<哟髢r格政策支持力度。按照《關于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落實峰谷分時價格制度,落實差別電價政策。居民“煤改氣”2020-2021年采暖期天然氣門站價格不上浮。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要切實采取措施,優化投入結構,控制支出成本,多渠道募集資金,重點支持清潔取暖,補貼要因地制宜,差異化精準施策,重點向農村低收入人群傾斜,確保清潔取暖設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加大信貸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債券市場進行直接融資,募集資金用于大氣污染治理等。(發改局、財政局等按職責牽頭)
(三)完善監測監控體系。加強秋冬季顆粒物組分監測和VOCs監測。顆粒物組分監測結果及時報送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并在區域內共享。加強污染源監測能力建設,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依法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全面完成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安裝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繼續加強降塵監測,加強數據質控,確保數據質量,并及時報送降塵監測結果。加強對企業自行監測,提高企業自行監測數據質量。(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ㄋ模┘哟蟊O督執法力度。圍繞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重點任務,整合執法、監測、行業專家等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做好監督幫扶工作,向企業宣傳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引導企業自覺守法。精準、有效開展環境監督執法,對排放穩定達標、運行管理規范、環境績效水平高的企業,按有關規定納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對監督執法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有關企業切實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同時注重精細化管理,加強指導幫扶,推動復工復產;對違法情節及后果嚴重、屢查屢犯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加強聯合執法,在“散亂污”企業整治、油品質量監管、涉VOCs產品質量監管、柴油車尾氣排放抽查、揚塵管控等領域實施多部門聯合執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形成執法合力。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執法監督力度,加密應急響應期間執法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重污染應急減排責任。(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五)強化考核問責。將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落實不力,環境問題突出,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的轄區作為各級督察重點。結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工作,重點督察各鎮街及有關部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不作為、慢作為以及“一刀切”等亂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對問題嚴重的地區視情開展點穴式、機動式專項督察。
縣鐵腕治霾領導小組辦公室定期調度全縣重點任務進展情況,每月通報空氣質量改善情況和降塵量監測結果;對每季度空氣質量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地方,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地方,提請縣政府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發現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生態環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負責)
2020年12月底前
全面完成矸石山摸底排查,建立臺賬,實施矸石山綜合治理,消除自燃和冒煙現象。
自然資源局
開展露天礦山排查
2020年12月底前
完成縣域內露天礦山排查,建立清單。
自然資源局
2020年12月底前
按照國家《綠色礦山建設規范》要求,督促露天礦山全面啟動綠色礦山建設。
自然資源局
2020年12月底前
2020年12月底前累計完成渭北旱腰帶累計完成恢復治理任務。
自然資源局
道路揚塵綜合整治
2020年12月底前
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城市建成區道路機械化清掃率達到70%以上,縣城達到65%以上。
城管局
交通局
強化降塵量控制
長期堅持
降塵量不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
生態環境局
秸稈綜合
利用
加強秸稈綜合利用
2020年12月底前
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其中小麥秸稈還田利用率82%,玉米秸稈還田利用率90%。
農業農村局
源排放清單編制
編制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
2020年12月底前
動態更新2019年大氣污染源排放清單編制。
生態環境局
顆粒物來源解析
開展PM2.5來源解析
2020年10月底前
完成2019年城市大氣污染顆粒物源解析。
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