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內蒙古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0年版)》有關政策解讀做以下情況匯報:
各位媒體記者: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介紹一下預案修訂的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發〔2018〕17號)提出“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完善應急預案,明確政府、部門及企業的應急責任,科學確定重污染期間管控措施和污染源減排清單”。國務院《關于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18〕22號)要求“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夯實應急減排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2017年,國家推動京津冀“2+26”城市開展了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逐步擴大修訂完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成渝地區、珠三角地區等重點區域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壓實應急減排比例,落實大氣工業源“一廠一策”。到2020年底前,要求全國主要城市和區域全部修訂到位,實施應急減排清單式管理。
我區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對2015年版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2020年5月26日,自治區政府以內政辦發〔2020〕13號發布實施,新預案主要包括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監測與預警、應急響應、保障措施、預案管理、責任追究、附則等八個部分。本次預案修訂的主要特點是:
第一,統一預警分級和應急防控等級。
按照我區(內蒙古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當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達到200時為重度污染,當預測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并將持續2天或48小時及以上時,即觸發啟動黃色預警,并跟進實施Ⅲ級應急防控。當空氣污染程度越來越嚴重時,預警等級會升級,升級為橙色、紅色預警,相應采取更嚴格的Ⅱ級、Ⅰ級應急防控措施。考慮原預案藍色預警只有建議性減排措施,減排實際效果并不明顯,本次預案修訂取消了藍色預警,由原四級預警調整為現在的三級預警,實現了國家、自治區、盟市預警和防控等級協調一致。并突出從嚴預警,強化強制性減排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第二,強化應急聯動,實行聯防聯控。
在保證盟市發生重污染天氣,由本級進行屬地應急防控前提下,考慮自治區大氣污染物傳輸規律、氣象地理特征等因素,本次預案修訂增設三個污染控制區,將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和準格爾旗劃定為一個污染控制區,將烏海市及周邊地區劃定為另一個污染控制區,當三個及以上相鄰盟市達到預警啟動條件時,也視同為一個污染控制區,實行區域預警應急統籌管理。其中,污染控制區內橙色、黃色預警由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統一發布、統一指揮,自治區、盟市、部門、企業上下聯動、左右協同,實行聯防聯控聯治,減緩傳輸污染,避免造成擊鼓傳花式應急防控,減少對社會的擾動。
第三,實施差異化管控,防止“一刀切”。
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的原則,結合涉氣企業治理水平,實行差異化管控,實施約束管控和正向激勵,分類施治,防止“一刀切”。對承擔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險廢物、涉及居民供暖等民生保障類企業,實施“以量定產”“以熱定產”,做到應急減排最大化;對實現超低排放火電企業(機組),實行豁免;對新興產業、戰略性產業,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減排措施,盡量避免對正常生產生活的影響。同時,針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高發期,鼓勵企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推動實行錯峰生產。
第四,突出精準減排,實施“一廠一策”。
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涉氣企業(工程),逐一制定“一廠一策”應急減排實施方案?!耙粡S一策”應急減排實施方案要包含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并載明不同級別預警下的應急減排措施,明確具體停(限)產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系方式等。對于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企業,要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量,并做好自動監控設施運行維護,提供一年以上監控數據記錄,自行證明達到了減排比例要求。要做到“一廠一策”“可操作、可監測、可核查”,不能發現一個問題、修改一次方案,以頻繁更改之名,規避責任、增加負擔。
第五,壓實減排比例,實現減排全覆蓋。
本次預案修訂明確要求各盟市制定“一城一案”、各企業制定“一廠一策”,實現所有涉氣企業(工程)全部納入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實施清單化管理。在應急防控期間,列入清單內的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執行應急減排措施,每個環節、每個步驟都要落實到位,必須達到減排比例要求。確保盟市算減排量總賬時,執行黃色預警響應期間,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減排比例要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量占比的10%以上;橙色、紅色預警響應期間,減排比例要分別達到20%和30%以上。各盟市可根據本地污染物排放構成調整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減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第六,加強預案管理
各盟市應急預案、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急響應專項實施方案要向自治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互聯網、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等加強宣傳普及,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讓公眾知情,讓全民參與。對于應急減排項目清單實行動態更新,每年11月底前,各盟市可根據實際執行情況,對清單進行一次調整,重點要將新增企業納入清單管理,并同步制定“一廠一策”應急減排實施方案,不能有游離于清單之外、脫離監管的企業,確保所有涉氣企業共同履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責任。
總之,新預案已經發布實施,我們在抓好日常大氣污染治理同時,要努力克服重污染天氣帶來的不利影響。這需要政府作為、企業減排、公眾參與。這里我也倡議,在重污染天應急期間,兒童、老人等易感人群要盡量留在室內,減少戶外活動,確不可避免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外出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極端污染天氣下,有條件的幼兒園、中小學校要停課,并合理安排停課期間學生的學習,盡量做到停課不停學。實現共建共治共享、共同保護好頭頂這片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