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樊三彩)9月1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標識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當日,網信辦同時發布《網絡安全技術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描述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進行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的方法。
根據《標識辦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制作、生成、合成的文本、圖片、音頻、視頻等信息,內容標識包括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
《標識辦法》明確,服務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務內容,包括文本、音頻、圖片、視頻等,應在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當呈現虛擬場景時,應當在起始畫面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可在虛擬場景持續服務過程中的適當位置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服務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內容的下載、復制、導出等服務時,應當確保文件中含有滿足要求的顯式標識。要在生成合成內容的文件元數據中添加隱式標識,隱式標識包含生成合成內容屬性信息、服務提供者名稱或編碼、內容編號等制作要素信息。
《標識辦法》要求,提供網絡信息內容傳播平臺服務的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措施,規范生成合成內容傳播活動,如應當核驗文件元數據中是否含有隱式標識,不論是否含有隱式標識的、用戶是否未聲明為生成合成內容,都應當采取適當方式在發布內容周邊添加顯著的提示標識;對于確為、可能和疑似生成合成內容的,應當在文件元數據中添加生成合成內容屬性信息、傳播平臺名稱或編碼、內容編號等傳播要素信息;提供必要的標識功能,并提醒用戶主動聲明發布內容中是否包含生成合成內容。 互聯網應用程序分發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上線審核時,應當核驗服務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功能?!稑俗R辦法》強調,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進行標識。
《中國冶金報》(2024年09月24日 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