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發展改革委(局)、市場監管局,各煤炭企業:
近期煤炭價格快速上漲,大幅推高下游行業生產成本,也對冬季電力等能源供應保障和群眾溫暖過冬產生不利影響。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做好大宗商品保供穩價、穩定市場價格預期的安排部署,進一步規范煤炭市場價格行為,促進煤炭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煤炭企業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大局意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做好保供穩價工作,促進上下游行業協調發展。國有煤炭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嚴格履行中長期合同,主動降低市場交易煤價,保障發電供熱和民生用煤需求,助力經濟平穩運行。
二、煤炭企業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守信原則,根據實際生產、流通成本為下游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產品。同時加強行業自律及自我約束,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保障煤炭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
三、煤炭企業要強化法律意識,自覺依法規范經營,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制止牟取暴利的暫行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做到守法規范經營,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牟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共同維護煤炭市場價格秩序。
四、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密切關注煤炭市場動態和價格走勢,梳理排查保供穩價工作存在的矛盾和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堅持“零容忍”,對擾亂煤炭市場價格秩序,推動煤炭市場價格過快、過高上漲,以及散播虛假信息、價格串通、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對典型違法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