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中央企業以參股等多種方式與各類所有制企業合資合作,對提高國有資本運行和配置效率、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起到了重要促進作用。但實踐中也存在部分企業參股投資決策不規范、國有股權管控不到位等問題。
2019年12月,國資委印發《關于中央企業加強參股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從規范參股投資、加強參股國有股權管理和強化監督問責三個方面,對央企加強參股管理提出規范性要求。
在規范參股投資方面,通知主要從嚴把主業投資方向、嚴格甄選合作對象、合理確定參股方式,完善審核決策機制等關鍵環節提出要求,從源頭上嚴格把控參股行為。
在加強參股國有股權管理方面,通知重點從依法履行股東權責、注重參股投資回報、嚴格財務監管、規范產權管理、規范字號等無形資產使用、加強領導人員兼職管理等方面提出針對性措施。
在強化監督問責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內控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加強監督追責,形成監管閉環。
為確保相關規定落實落地,今年3月國資委通知要求各央企全面梳理參股經營投資情況,按期完成自查和問題整改,同時要求企業建立健全參股管理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