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近幾年在秋冬季曾發生過重污染天氣,為進一步完善空氣重污染應急機制,以持續改善特護期大氣環境質量特別是減少重污染天數為目標,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切實減緩污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印送〈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和《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文)的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在2017年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岳陽市城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通知》(岳政辦發〔2017〕5號)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完善,制定《岳陽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有效應對空氣重污染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年11月1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1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訂實施)
《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
《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函》(環辦函〔2013〕504號)
《關于印送〈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14〕26號)
《湖南省環保廳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湘環函〔2018〕260號)
《關于印送〈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9〕648號文)
《岳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岳陽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的通知》(岳政發〔2015〕8號)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發生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稱重污染天氣是指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劃分標準,實時監測的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大于或等于201,即空氣質量達到5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天氣。大氣重污染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
1.4預案體系與銜接
1.4.1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下的專項應急預案,其下級預案(子預案)包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級各級行政管理部門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方案、各重點排污企業重污染天氣減排實施方案和重大活動重污染天氣專項應急預案。本預案與其子預案共同組成岳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4.2預案銜接
本預案在預防預警機制、信息上報、應急響應與處置等環節與《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互銜接。當發生重污染天氣事件時,應按事件的危險性及影響范圍,根據要求及時啟動《岳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本預案的制訂服從上級預案,原則上與上級預案相銜接,符合上級預案的總體要求,在執行中,服從上級預案的需求。
?。?)與《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銜接
《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適用于岳陽市范圍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且超出重污染天氣下應急能力和救援能力時,由岳陽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向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報告,本預案根據情況將接受岳陽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揮,本預案應急組織機構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2)與《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銜接
《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適用于湖南省行政區域內或發生省外對本省有較大影響的重污染天氣情況下應急響應或區域重污染天氣情況下應急聯動。
當重污染天氣需啟動省內或聯系省外區域應急聯動時,且超出岳陽市重污染天氣事件應急能力時,由岳陽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向湖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報告,本預案根據情況將接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的調度指揮,本預案應急組織機構配合處理相關事宜。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保障公眾健康
以保障公眾健康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根本目的,加強各類大氣污染排放源應急管理,引導公眾采取應急防護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參與空氣質量指數評價的主要污染物在空氣中的濃度,縮短空氣污染持續的時間,減小重污染天氣對公眾健康的影響。
1.5.2預防為主、分類控制
盡量減少應急措施對社會經濟的影響,在污染程度相對較輕的情況下,采取以預防性減排措施為主、強制性減排措施為輔的應急方案,針對不同的減排對象進行分類控制,謹慎使用影響社會經濟正常運行的強制性應急措施。
1.5.3統一領導、分級響應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污染的程度采取分級預警、分級響應、分類控制。根據不同排污對象,實行部門分類管理,既堅持滿足應急管理的需要,又按照部門職能各負其責。
1.5.4加強預警、科學處置
加強對全市大氣污染源監控,做好日常監測,及時準確把握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變化情況,科學預警并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各相關部門單位之間的配合、協調,生態環境、氣象部門建設空氣質量監測預警平臺,建立溝通會商機制,做到提前預報,及時響應。成立應急專家庫,有針對性的儲備相應的應急技術,做到科學處置。
1.5.5部門聯動,社會參與
加強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及參與意識。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岳陽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市氣象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湖南省岳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警支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教育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氣象局、等為成員單位。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相應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對照響應級別制定本部門應急響應措施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點廢氣排放企業按照“一廠一策”原則制定相應的重污染天氣實施方案報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2職責
2.2.1市指揮部
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報請市政府決定本預案的啟動、調整和終止;負責指揮、組織、協調本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督促各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及重點廢氣排放企業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應急響應措施;負責向市政府報告城市重污染天氣情況和應急處置情況,提請市政府向省政府報告城市重污染天氣情況;協調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負責本預案實施情況的總結及評估。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組織專家對空氣質量進行應急會商,形成本預案啟動、調整、終止的建議,并提交市指揮部;根據市指揮部的指令向相關部門單位和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發出應急響應啟動、調整、終止的信號;負責組織、指導、檢查各級各相關部門單位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應急體系建設工作;協助市指揮部做好城市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處置和本預案實施情況的總結及評估工作。
2.2.3成員單位
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本市各級政府網站、電臺、電視臺、報刊等新聞媒體,根據應急指揮部要求,做好信息發布、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空氣質量會商和信息發布;建立并更新重點廢氣排放企業名單;擬定重污染天氣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實施應急停產、限產措施,并報市指揮部審核,市政府批準;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執法檢查;承擔市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湖南省岳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空氣質量的監測、統計和分析。
市發展改革委員會:協調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工作。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供電企業對重污染天氣重點廢氣排放企業依法執行限電、停電措施;督促重污染天氣燃煤發電企業依法落實限產減排應急保障措施。
市交警支隊:負責依法制定和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機動車臨時限行、禁行應急保障措施。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督促重污染天氣市城區儲備土地場地平整項目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督促重污染天氣市城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場地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督促重污染天氣增加市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和沖洗頻次以及落實渣土砂石、基建材料運輸揚塵控制措施;督促市城區園林、綠化施工場地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禁止違規露天燒烤、露天焚燒垃圾。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重污染天氣交通工程施工場地及作業車輛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依法制定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的措施。
市水利局:負責督促重污染天氣水利工程施工場地落實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市教育體育局:負責依法制定和組織實施重污染天氣中小學校及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和停課應急保障措施。
市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負責編制重污染天氣公眾健康和疾病預防告知信息,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對重污染天氣敏感人群的醫療救治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污染氣象因素的監測、預報、預警工作,及時制作并發布重污染天氣預報信息,制作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并按程序上報市指揮部;與市生態環境局進行空氣質量預測、預報、會商;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2.3專家組
市指揮部成立專家組,在城市重污染天氣防范和應對時,為市指揮部決策提供咨詢服務和技術支持。
3.監測和預警
3.1監測
3.1.1湖南省岳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空氣質量監測、統計分析,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湖南省岳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對空氣質量進行預報和報告。
3.1.2市氣象局負責污染氣象因素的監測、統計分析、預報和報告,發布全市未來24小時(1天)、48小時(2天)、72小時(3天)和96小時(4天)重污染天氣氣象風險等級預報,并對168小時天氣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預報。
3.1.3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氣象局建立日常會商制度,將可能造成城市重污染天氣的有關信息及時報告市政府和市指揮部辦公室,為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2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并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全國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有關規定,重污染天氣預警統一以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為指標,按連續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計算。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為3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Ⅲ級、Ⅱ級、Ⅰ級,預警顏色分別為黃色、橙色、紅色。
?、蠹夘A警(黃色):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發布Ⅲ級預警信息。
Ⅱ級預警(橙色):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發布Ⅱ級預警信息。
?、窦夘A警(紅色):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500,發布Ⅰ級預警信息。
3.3預警發布與解除
預警發布:湖南省岳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負責重污染天氣實時監測工作,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狀況實時監測工作。市指揮部辦公室綜合考慮AQI數據、氣象數據、重點大氣污染源在線監測數據,組織專家進行會商,預測污染發生強度、發展趨勢、持續時間、影響范圍等,按照預警等級,按程序報請市政府發布預警信息。預警發布應提前24小時以上預警信息。收到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區域應急聯動啟動預警提示信息時,按照要求及時啟動相應級別預警,開展區域應急聯動。
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對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重點廢氣排放企業,采用電話、傳真形式發布;對公眾采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電子顯示屏、微博、手機短信等形式發布。預警信息要及時多種渠道發布,方便公眾及時了解預警情況,加強自身健康防護。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城市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等。
預警解除與調整: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并提前發布信息。當收到省生態環境廳發布的區域應急聯動解除預警信息時,解除預警。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高級別啟動預警。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達到更高級別預警條件時,應盡早采取升級措施。
預警調整和解除的主體及程序與預警發布一致。
3.4預警措施
3.4.1Ⅲ級預警措施
市指揮部辦公室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渠道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告知受影響區域和防護措施,針對不同人群的健康保護和出行提出建議;通知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重點廢氣排放企業進入應急狀態,采取相應的響應措施。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值班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氣象部門對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進行跟蹤監測,對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強度以及變化作出準確預測預報,告知公眾。
3.4.2Ⅱ級預警措施
在Ⅲ級預警措施的基礎上,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落實24小時值班制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氣象部門進一步加強預測預報,增加告知公眾頻次。
3.4.3Ⅰ級預警措施
在Ⅱ級預警措施的基礎上,市生態環境、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氣象部門嚴密監測氣象條件和空氣質量,隨時向市指揮部報告事態進展,第一時間向公眾更新重污染天氣相關信息。
4.應急響應和措施
4.1響應分級
根據預警分級,城市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實行三級響應。發布Ⅲ級、Ⅱ級、Ⅰ級預警時,分別啟動Ⅲ級、Ⅱ級、Ⅰ級響應。啟動高級別應急響應時,低級別應急響應措施跟進落實。
4.2響應指揮與組織實施
預警信息發布與應急響應同步。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重點廢氣排放企業收到預警信息后,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響應。市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或辦公室主任分別按預警級別開展相應應急響應的指揮、督查、協調處置工作。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重點廢氣排放企業及時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處置措施、效果及存在的問題。
4.3響應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采取相應的公眾健康防護指引、建議性減排和強制性減排措施。
4.3.1Ⅲ級響應措施
?、蠹夘A警信息發布后,相關部門單位啟動Ⅲ級響應措施。
4.3.1.1公眾健康防護指引
?。?)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中小學、幼兒園減少戶外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活動頻次。
?。?)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衛生健康、教育等部門和各區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編制重污染天氣公眾健康和疾病預防告知信息報市政府新聞辦,并組織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呼吸道疾病治療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市衛計委)
(3)協調市級政府網站、電視臺、新聞媒體、通訊單位發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報送的公眾告知信息,并做好新聞報道工作。(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4.3.1.2建議性減排措施
?。?)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減少建筑室內施工中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
?。?)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4.3.1.3強制性減排措施
?。?)依法禁止高排放車輛(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中型和載貨汽車等)在市交警支隊制定的限行范圍、時段內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2)對納入空氣重污染黃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應急減排措施名單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措施,監督工業園區內各個工業企業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排放。(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依法監督燃煤發電企業落實重污染天氣減排措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員會)
(4)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監督供電企業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依法執行限電措施。(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落實市城區道路機械化清洗保潔1次/天,保持道路清潔,控制道路揚塵;加強街道占道餐飲經營管理,市城區禁止露天燒烤、出店經營餐飲和燃放煙花爆竹;監督市城區園林、綠化施工場地停止施工作業。(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依法監督市城區室外建筑工地混凝土攪拌、噴涂粉刷、護坡噴漿、建筑拆除等施工停止作業,防止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
4.3.2Ⅱ級響應措施
?、蚣夘A警信息發布后,在落實Ⅲ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相關部門單位啟動Ⅱ級響應措施。
4.3.2.1公眾健康防護指引
(1)編制提醒市民避免戶外運動、室外作業和兒童、孕婦、老年人等易感人群停止戶外活動的公眾健康和疾病預防告知信息報市政府新聞辦。組織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重污染天氣導致的呼吸道疾病預防、控制與治療工作。(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協調市級政府網站、電視臺、新聞媒體、通訊單位發布市衛計委報送的公眾告知信息,并做好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落實中小學校、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彈性教學措施。(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4.3.2.2建議性減排措施
?。?)倡導機動車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降低機動車尾氣污染物排放。(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實行錯峰上下班。
4.3.2.3強制性減排措施
?。?)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掃保潔作業,落實市城區路面全天保濕措施;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停止運輸。(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對納入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應急減排措施名單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措施。(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載貨汽車在中心城區的路段、時段內限行;在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礎上,國Ⅰ和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含駕校教練車)禁止上路行駛;重型柴油貨車禁止城區范圍內上路行駛(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依法監督市城區室外建筑工地土石方、場地平整、護坡護岸、交通建設工程等施工停止作業,防止揚塵污染。(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3.3I級響應措施
?、窦夘A警信息發布后,在落實Ⅱ級響應措施的基礎上,相關部門單位啟動I級響應措施。
4.3.3.1公眾健康防護指引
(1)編制提醒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的公眾健康和疾病預防告知信息報市政府新聞辦。(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協調市級政府網站、新聞媒體、通訊單位發布市衛計委報送的公眾告知信息,電視臺、公共電子顯示屏循環播出公眾告知信息,做好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
?。?)落實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停課措施。(責任單位:市教育體育局)
4.3.3.2建議性減排措施
(1)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2)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采取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4.3.3.3強制性減排措施
?。?)每日城市道路機械清掃、灑水、沖洗不少于4次,落實市城區路面全天保濕措施。(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監督供電企業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依法執行臨時停電措施。(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實行環境監察人員駐企業監管制度,對納入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應急減排措施名單的企業實施停產限產措施。(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除根據實際和相關政策核準的郵政快遞車、殘疾人專用車、新能源汽車和其他特定車輛外,城區范圍內對機動車采取2個車牌尾號一組輪換限行的方式,限制20%的機動車通行,限行車輛尾號與北京市保持一致(尾號是字母的以最后一個數字為準),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
(5)根據氣象條件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加速空氣中細顆粒物和可吸入顆粒物沉降。(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6)依法監督市城區室外所有建筑工地停止作業。(責任單位: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水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補充說明:
為保障民生和重點項目、工程,鼓勵企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以下企業或建設項目,可納入《免于停(限)產企業名單》。此類企業也要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盡最大努力減少污染物排放。包括提前謀劃,安排合理的工程進度、生產進度,提前儲備原材料,減少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車輛運輸、使用達標工程機械等,確保各類生態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達標排放。
(1)企業免于停產條件。當緊急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時,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停產的企業或滿足免于停(限)產要求的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中,經項目所在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批準后,不再實行停工、停產管控。
?。?)重點建設項目和環境治理工程,經當地政府批準后,可不停止施工。對于建筑施工工地水泥澆筑等不能間斷的工序,可在完成本工序后停止施工。施工工地和應急減排企業名單實行動態調整,由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匯總后向社會公布。
?。?)機動車免于限行條件。當緊急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時,當天不采取機動車限行措施。在Ⅱ級、I級應急響應有關車輛限行措施中,警務、無線電監測、環境執法、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民生保障、環衛作業車輛和單位通勤車、公交車、出租車、純電動車輛、燃氣車輛可不執行限行措施。
(4)無特殊情況,應急響應期間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明細規定執行相應的減排措施,當國家、省、市、縣要求執行強化措施時,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
4.3.4在重污染天氣情況下發生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需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時,上述三級應急響應措施可適時調整。
4.4應急終止
預警解除即響應終止。市政府發布響應終止令,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各重點廢氣排放單位終止應急行動。
4.5信息公開
4.5.1信息公開的內容
信息公開內容包括當前環境空氣質量和污染程度、重污染天氣預警和響應的時間、地點和級別,潛在的危害、健康防護措施和建議性減排措施、機動車管控措施、大型活動停辦通知等,以及應急工作進展等情況。
4.5.2信息公開的組織和形式
信息宣傳組負責協調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互聯網、政務新媒體、移動通訊等媒體或平臺等新聞媒體,以信息發布、科普宣傳、情況通報、專家訪談等形式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h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縣委宣傳部統一安排,配合媒體,回應社會關切。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政府門戶網站及各級各部門相關門戶網站在應急響應期間連續發布相關信息。
?。?)各級廣播電視臺及其所屬新媒體,在應急響應期間及時插播或滾動播報相關信息。
(3)部門政務新媒體及時刊登預警信息。
(4)公安交警部門在限行區域內重要路口設置機動車限行信息提示牌,及時公開限行信息。
?。?)各鎮街、村(社區)等基層組織在應急響應期間,廣泛利用各類宣傳載體進行宣傳。
4.6信息的報送與發布
4.6.1報告程序和時限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省應急辦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信息和周邊市縣發布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通過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通報重污染天氣的最新趨勢,督導市生態環境局、湖南省岳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市氣象局做好應急監測、分析、會商工作,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相關信息,市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將預警信息報送市人民政府,發布預警信息應提前24小時以上。各級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重污染天氣的有關信息,確保發布信息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應急響應期間,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直各相關單位要每天向指揮部辦公室報送前一日本單位、本部門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總結;預警解除后1日內,將整個預警期間本單位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總結報送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在預警解除后2日內,將全市預警應急工作總結報指揮部。
4.6.2報告內容
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在省應急辦確認可能發生重污染天氣后首次向市應急指揮部通報;續報在查清情況、事件發展趨勢后隨時向市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將結果呈報給向省應急辦;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后向市應急辦上報,市應急辦將結果呈報給向省應急辦。
?。?)初報。省應急辦通報重污染天氣的發生時間、范圍、起因及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以及常規監測數據。
?。?)續報。在初報基礎上上報有關處置的進展情況,主要包括監測數據及結果、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專家分析評估意見、控制措施及意見、污染控制效果及結果、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重污染天氣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和責任追究等詳細情況。
4.6.3報告的方式
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標明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4.6.4信息通報
重污染天氣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件發生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同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鄰區域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5.總結評估
響應終止后,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重點廢氣排放單位應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送總結評估報告;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對響應過程、響應措施、響應效果進行總結評估,編制總結評估報告報送市指揮部、市政府和省生態環境廳。
?。ㄒ唬┛偨Y。重污染天氣Ⅲ級及以上應急響應終止2日內,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職責要求,向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報送本次應對工作總結。
各相關部門和重點廢氣排放單位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臺賬制度。
?。ǘ┰u估。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進行評估,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發布、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各部門響應及企業措施落實情況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于每年5月前組織各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前12個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相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完備性。
根據評估結果,應急預案需進行重大調整的,應在當年9月底前完成修訂和報備工作。
6.應急保障
6.1人員和組織保障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值班人員,值班電話:12369,確保日常工作的順利開展;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各重點廢氣排放單位均要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隊伍,并定期開展演練。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行業空氣重污染應急的組織管理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履行空氣重污染應急主體責任,細化分解任務,嚴格組織實施。
6.2技術保障
加強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測系統、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和預測預報系統建設,生態環境、氣象部門聯合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聯合開展預警、會商、信息報送和發布工作,及時向市指揮部提供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為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同時制定空氣重污染預警期間停產限產企業名單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運行、重大活動的企業和建設項目名單,并定期更新,及時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列入停產限產名單的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原則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6.3通信保障
建立市指揮部辦公室、市指揮部成員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重點廢氣排放企業應急負責人、聯絡員通訊錄,確保應急處置的通訊暢通。
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完善應急值守制度,保證應急值守系統順暢。黃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保持備班備勤;橙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在崗值守;紅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紅色預警期間,指揮部辦公室可抽調有關成員單位人員聯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協調調度、檢查督查等工作。
6.4資金保障
市指揮部成員單位、重點廢氣排放企業應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經費列入本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將重污染天氣應急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資金??顚S?。
6.5物資保障
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機構要制定應急期間應急儀器、車輛、人員防護裝備調配計劃,明確各項應急物資的儲備維護主體、種類與數量。各級職能部門應根據職能分工,配備種類齊全、數量充足的應急儀器、車輛和防護器材等硬件裝備,落實應急值守場所,暢通應急通信指揮,做好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確保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6.6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和健康委員會要加強相關醫療物資儲備與應急調配機制建設,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所致疾病突發事件衛生應急專家庫,開展重污染天氣相關醫療防護及救治等研究工作。按照預案要求,以易感人群為重點,加強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常識宣教,增設相關疾病急(門)診,增加醫護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應急狀態下相關醫務人員及時到位,做好患者診治工作。
7.監督與管理
7.1宣傳與演練
通過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宣傳手冊等途徑,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宣傳,廣泛宣傳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健康防護常識,及時、準確發布重污染天氣事件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制定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目的、方式、參與人員、內容、規則以及場景等,重點檢驗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組織機構,預警信息發布、預警響應措施落實、監督檢查執行等,提高應急處置重污染天氣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演練后及時總結評估,提出改進建議,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7.2監督與檢查
市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各成員單位對本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拓展公眾參與渠道,自覺接受公眾監督。要及時發布空氣質量狀況、公布應急分預案、公開應急措施等,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
7.3責任追究
對在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對相應預案任務落實不到位的企業,依法嚴肅查處,并向社會通報。
8.附則
8.1預案管理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依據《岳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制定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向社會公布。市直各相關單位要制定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各縣(市、區)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市直各相關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實施方案》應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重點廢氣排放工業企業應制定本企業具體“一廠一策”重污染天氣應對實施方案,應向市和所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8.2預案修訂
本次《應急預案》是對《岳陽市城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岳政辦發〔2017〕5號)的第一次修訂。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情況變化,及時報請市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本預案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提前進行修訂:
(1)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等發生變化時;
?。?)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認為應當修訂的。
8.3預案實施
《應急預案》由岳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適時予以修訂?!对狸柺谐鞘兄匚廴咎鞖鈶鳖A案》(岳政辦發〔2017〕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