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察局《關于開展呼和浩特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3月20日至3月21日,組織相關人員對新城區(包括鴻盛工業園區)進行了專項執法檢查。
檢查組共對新城區2018年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環境問題(262個)、燃煤小鍋爐淘汰改造問題(126個)、燃煤供暖企業(15家)、排污許可證問題(12家)整改推進情況進行了抽查,同時對新城區其他涉氣污染企業進行了檢查。
檢查發現:
(一)“回頭看”整改工作中打折扣的現象依然存在,一些已開工建設項目揚塵污染問題依然突出。如巨華集團物料沙石未苫蓋,院內及門口道路未硬化、氣象局西路內蒙古體育場站地鐵二號線八標段,土方作業期間仍未落實灑水噴淋措施。
(二)排污許可證發放和管理工作亟待加強,絕大多數企業至今未能領取到紙質證書,給日常環境執法監管帶來了不便。如中燃勝利路燃氣鍋爐房排污許可證未變更;新城賓館燃氣鍋爐房排污許可證填寫錯誤,企業未按要求開展自行監測,未能及時提供環評手續。一些企業未按照申領許可證時的承諾,對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如新城區康齊工貿特軒商貿城、呼和浩特市碧麗宮酒店,仍未按要求設置規范排污口。
?。ㄈ俚丨h境管理機構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掌握不夠全面,對各類環保設施運行技術要求了解不夠,無法指導企業建立規范的治污設施運行管理臺賬和內部環境管理制度的問題。如呼和浩特市實建信熱力工程有限公司(麗苑小區鍋爐房)一臺40噸燃煤鍋爐至今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呼市城發熱力工程有限公司三合村分公司污染物實際排放量略高于排污許可證核定排放量。呼市凱德成熱力有限公司毫沁營鎮政府鍋爐房、呼和浩特市北垣鑫鍋爐房等企業仍存在鍋爐及治污設施運行管理臺賬不規范的問題。
?。ㄋ模┢渌嬖诘纳鏆猸h境問題。一是由于供熱燃煤鍋爐在停運燜爐期間,污染物排放量未納入許可證排放總量統計范疇,致使排污許可證核定排放量與鍋爐實際排放量相差甚大。二是由于部分企業停運燜爐期間,污染防治設施停用造成污染物直排,雖然在線監測設備顯示,燜爐期間污染物仍能實現達標排放,但在靜穩天氣條件下,使城市區域范圍內污染狀態加重。三是由于各部門監管職責和區域不清,使日常環境監管較為混亂。如部分工地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監管,而區城管局無法對發現的污染問題及時糾正,存在部分工地抑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現象。
有關建議:
?。ㄒ唬┘涌烊济哄仩t區域性整合。積極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優先利用熱電聯產等熱源實施供熱替代,推動燃煤供熱鍋爐有序退出。
(二)加強排污許可證管理。市級生態環境部門應盡快向有關企業發放紙質排污許可證,明確標注燃煤鍋爐執行新標準的時間。
(三)進一步理順工作職責。建立市區兩級聯防聯動工作機制,加強對工地、道路揚塵點的管控,增加道路機械化清掃率。倒逼城市建成區各類工地嚴格執行“六個百分之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