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環境空氣質量預報信息,2020年4月27-29日我市可能出現輕度污染天氣,首要污染物為臭氧或PM2.5。根據《貴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貴港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貴政辦通〔2019〕57號)的規定,達到Ⅲ級(黃色)預警應急響應啟動條件。經研究決定,自2020年4月27日07:00至4月29日24:00啟動大氣污染防治Ⅲ級(黃色)應急響應。為做好大氣污染防治應急響應工作,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ㄒ唬┕I減排措施
1.對三區范圍內列入C類的木材、磚瓦、化工、造紙、水泥、家具制造、包裝印刷、塑料制造、橡膠品制造、預拌混凝土等行業企業(名單詳見附件1)實行停止生產措施。
2.對三區范圍內列入B類且以成型生物質為燃料的木材加工企業,可以正常生產。
(二)抑止工地和道路揚塵
1.加強工地管理。港北區政府、港南區政府、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監督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產業園區管委會加強監督,停止建筑工地室外刷油漆作業,禁止渣土車運輸和拆遷施工作業;對未落實揚塵整治9個100%的工地實行停業整頓;對違反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行為一律從重處罰。同時,“白改黑”等道路維修、畫線工程暫停施工。
2.增加道路灑水。港北區、港南區、覃塘區政府根據各自管轄路段加強道路清掃保潔,對空氣監測點3公里范圍內的道路以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難點區域進行徹底清掃,每日對城區街道加大沖洗灑水頻次(包括非機動車道);應急響應期間,確保重點路段24小時保持濕潤。
?。ㄈC動車禁限行
市交通綜合執法組加強巡查,堅決查處渣土車違規運輸行為,堅決查處重型貨車、農用柴油車、拖拉機違規進入中心城區行為;重點敏感區域路段設置告知警示牌,明確禁止入城車輛類型、時限,實行限行、繞行措施。
(四)強化站點周邊污染源管控
強化空氣自動監測站點1公里范圍內污染源的減排措施(名單詳見附件2)。主要措施包括:全面停止各類建設工地場內土石方開挖、回填、外刷油漆,禁止渣土車運輸和拆遷施工作業;嚴禁燃煤散燒,取締露天燒烤、早夜市燃煤攤點;徹底關閉取締“散亂污”企業和廢品收購貯運、小加工等違法違規設施;對渣土、物料運輸等車輛實施禁限行;對無設施或設施不正常使用的餐飲飯店、單位(學校)食堂責令停業整頓;對無設施的油氣噴涂和汽車維修、4S店責令停業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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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縣(市、區)政府和農墾西江農場加強巡查,嚴防死守,嚴厲查處露天焚燒桔稈、垃圾行為。
2.市商務局加強監管,對未安裝油氣回收設施或油氣回收設施未能正常運行的加油站責令停業整改,實施加油站11:00-16:00停止卸汽油作業。
3.氣象部門做好人工增雨作業的準備,符合條件時立即實施人工降雨。
4.啟動樓頂噴淋裝置。已安裝噴淋裝置的24個單位(名單詳見附件3)于應急響應期間啟動噴淋。
二、應急督查
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督查問責組要加大督查力度,重點督查站點周邊污染源、木材加工、家具制造、包裝印刷、塑料制造、橡膠品制造等行業企業停產、工地道路揚塵等,督促有關單位嚴格落實各項應急響應防控措施。
貴港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指揮部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