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個整改專項行動:
一是開展煤質管控整改專項行動。將全市劃分為“三個戰區”,即“雙代”戰區、平原戰區和山區戰區,分別由一名市領導掛帥,靶向治理,從嚴管控,全面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半p代”完成區域確保散煤清零,清苑、淶水、阜平、高陽、蠡縣等非雙代區域全部燃用潔凈煤。
二是開展氣代煤電代煤整改專項行動。針對列入2018年改造計劃后未實施改造的清苑區、滿城區1.5萬戶整改任務,分兩批進行整改落實,確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他各有關縣(市、區)積極推進列入2019年雙代計劃的工程實施,確保安全完成雙代任務。
三是開展集中整治“散亂污”企業攻堅專項行動。對清苑區東呂村400余家起重機械制造企業等產業集群,全市統一“散亂污”企業和集群整治標準,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工作,壓實地方責任和電力部門責任,證照不全的違法企業不得供電,壓實鄉鎮環保所和網格員工作責任,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報告和協調解決問題,全面監管,立體化整治,確保7月底“散亂污”企業整治實現動態清零。
四是開展重污染企業搬遷專項行動。2019年確保完成保定雙帆蓄電池有限責任公司退城搬遷。河北長天藥業有限公司東風路廠區2019年12月30日前完成搬遷,主要生產設備拆除,確保不可恢復生產,相關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生產原料和生產廠地嚴格按照相關規定清理處置,達到環保和安全要求。加快推進樂凱集團化學公司、保定太行毛紡集團有限公司搬遷;市定城區老工業區的河北保定酒業有限公司、河北保定槐茂有限公司、保定維爾鑄造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京保電力設備有限公司4家企業加快啟動異地搬遷或就地轉型升級,確保按計劃完成搬遷。
五是開展工業企業和園區清潔化整治專項行動。借鑒廊坊市文安縣和滄州市泊頭市企業和工業園區管理典型經驗,按照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過程等無組織排放管控要求,推進工業企業廠容廠貌和周邊環境清潔化整治,廠內道路、車間路面全部實施硬化,廠區裸露土地參照園林綠化要求進行綠化、硬化處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淘汰不能穩定達標的落后治理工藝。開展VOCs專項治理,實行“一企一策”,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加大治污設施升級改造,確保穩定達標排放。立行立改迅速制定實施《保定市工業爐窯專項治理實施方案(試行)》,對工業爐窯實施分類整治。
六是開展機動車污染整治攻堅專項行動。全面開展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企業摸排調查。無牌照機動車清零。加大機動車非法改裝打擊力度,對查獲的非法改裝車、報廢車進行溯源追責。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重點對施工工地、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物流企業、工礦企業、林業園林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冒黑煙問題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扎實推進路檢路查和用車大戶入戶檢查工作。按上級部署開展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車的淘汰工作。
七是開展成品油市場秩序整治專項行動。建立市級督導、部門監管、縣級實施的專項整治機制,突出問題導向,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重點加強清苑區、唐縣等周邊區域油品質量管控力度,堅決打贏成品油市場秩序整治攻堅戰。
八是開展揚塵污染綜合整治攻堅專項行動。全面落實《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強化措施18條》,建筑施工開工前做到“六個到位”,施工過程中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進一步落實視頻監控、在線監測安裝及聯網工作,每個工地要落實具體監管責任人。落實混凝土攪拌站綠色生產要求,原材料儲備區應密閉或覆蓋儲存。加大道路揚塵整治力度,開展國道、省道周邊停車場綜合整治專項行動。渣土運輸車輛必須采取嚴格的密封密閉措施,切實達到無外露、無遺撒、無高尖、無揚塵要求。加強道路揚塵、工業料堆揚塵綜合整治。完善縣(市、區)城區揚塵考核制度,嚴格落實“以克論凈”。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違反資源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亂采濫挖的露天礦山,依法予以關閉;對污染治理不規范的露天礦山,依法責令停產整治。
九是開展重污染天氣應對專項行動。進一步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并及時印發實施。完善預警分級標準,細化應急響應、應急聯動啟動流程,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最大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氣帶來的危害。按照應急預案,進一步加強重污染天氣的預報、研判和會商,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并結合本市實際,及時發布相應級別的重污染天氣預警,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不落實應急響應措施的企業,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