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旬,第二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工作全部完成,標志著第一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及“回頭看”全部完成。
據翟青介紹,相較第一輪,新一輪環保督察作了一些調整。比如明確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作為督察對象;督察內容上聚焦于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以大環保的視野來推動督察工作向縱深發展;在督察方式上也有變化,包括進一步強化宣傳工作,進一步強化典型案例的發布,進一步采用一些新技術、新方法,來提高督察效能。
“具體而言,對部門、對中央企業的督察還是有一些不同。比如對中央企業,督察將會更多關注其污染防治主體責任是不是得到很好的落實,以及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情況如何?!钡郧啾硎?。
從2015年12月起,經過3年多努力,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完成全國31個省(區、市)第一輪督察全覆蓋,并分兩批對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實施以來,中央生態環保督察成效顯著,“中央肯定、地方支持、百姓點贊、解決問題”的效果有目共睹。然而,“一刀切”“假裝整改”等問題也引起了一些爭議。
對此,翟青回應稱,第二輪督察開始以后,在“一刀切”的問題上,有關部門態度依然非常明確,就是堅決反對。一旦發現立即要求地方堅決查處。
在第二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即將啟動之前,中辦、國辦印發實施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這也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的形式確立了督察基本制度的框架、程序規范、權限責任等。
在翟青看來,上述規定對于被督察對象有紀律要求,但更多的還是對督察人員提出了嚴格的紀律要求。原先的督察方案更多側重在操作層面,現在則更加豐富和完善了督察的頂層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