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和管委會,省直各單位:
2019年7月15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式進駐我省(福建省,下同)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隨著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推進,督察震懾和警示效果日益顯現。為防止一些地方在督察進駐期間因擔心被問責,采取一律停工停業停產等敷衍應對做法,影響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現就堅決禁止生態環?!耙坏肚小保龊弥醒肷鷳B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既是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體檢”,更是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政治體檢”,各地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全力配合支持督察工作。要按照督察整改要求立行立改、邊督邊改,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信訪問題,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問責到位。在整改工作中要制定可行的方案,堅持依法依規,加強政策配套,注重統籌推進,嚴格禁止“一律關?!薄跋韧T僬f”等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集中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二、準確把握標準,實施分類整改
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要注意準確把握標準,實施分類整改。對工程施工、生活服務業、養殖業、特色產業、工業園區、采石采砂采礦、城市管理等重點行業或領域,特別是涉及民生領域的,要根據實際區別對待、分類施策,切實推動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落實。
?。ㄒ唬┕こ淌┕?。對于依法依規取得施工許可的各類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項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對于其中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針對具體環境問題開展整治,確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實施。對于工程建設項目的正常停工修整,應由施工企業自行安排,不得在督察進駐期間要求集中修整。對于非法工程建設項目,以及環境保護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依法依規查處到位、整治到位。
?。ǘ┥罘諛I。對于具有合法手續的餐飲、洗滌、修理等生活服務業,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業;確實存在突出環境污染問題的,應“一家一策”實施整治。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環境污染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市場監管的有關規定,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對于人民群眾環境信訪反映的問題,經查實后依法處理,一事一辦;需要對相關行業進行整治的,應制定整治方案,加強政策配套,有序推進工作,不得簡單采取大面積停工停業等措施。
?。ㄈB殖業。畜禽和水產養殖行業環境整治既要加大工作力度,也要把握工作節奏,要注重政策配套,減少負面影響。對于具有合法手續并符合環保要求的,不得采取關停整治措施;對于劃入禁養區而未及時清理退出的,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強政策銜接,按時序推進,避免短期突擊關停,在清理退出過程中盡可能減少養殖戶的經濟損失;對于沒有任何手續,且環境污染突出的小型養殖企業或養殖戶,要做細工作,在合理時限內有序整治到位。
(四)特色產業。對于具有傳統優勢,且分布相對集中的地方特色產業,在邊督邊改過程中要妥善處理,分類施策。對于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環境污染較重、群眾反映突出的,應當借勢借力,以督察整改為契機,推動產業優化升級,加快園區化、集約化發展,努力提升產業水平,對于群眾舉報的具體問題,要一事一辦,不得簡單擴大停產整治范圍。
?。ㄎ澹┕I園區。對于工業園區及其合法企業,不得簡單要求停工停產;對于其中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工業園區及其企業,要實施“一園一策”“一廠一策”,并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一律采取停產整治方式。對于企業正常停產檢修工作,應由企業自行安排,不得要求企業于督察進駐期間集中停產檢修。
?。┎墒缮安傻V。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且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采石采砂采礦企業,不得采取集中停產整治措施;對于具有合法手續,但沒有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應當根據具體環境問題采取針對性整改措施;對于沒有合法手續且達不到環境保護要求的,應當依法整治,需要停產關閉的,堅決停產關閉;對于位于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源地,或其他禁止采石采砂采礦區域的,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清理退出。
?。ㄆ撸┏鞘泄芾?。督察進駐期間,人民群眾對城市環境管理粗問題反映較多,往往成為環境信訪的重點,主要涉及違規建設、占道經營、路邊燒烤、噪音污染、氣味擾民、產城混雜等問題。解決這類問題,要依賴城市管理精細化水平的提升,要依賴城市管理平時工作的到位。對于督察進駐期間此類信訪問題,應當做到一事一辦,同時也要認真研究,綜合施策,不斷提升城市現代化管理水平。
另外,對于各類既無相關手續,又無污染治理設施的“小作坊”“散亂污”企業,各地要借勢借力推動綜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解決“劣幣驅逐良幣”問題。各地要結合實際,認真分析“小作坊”“散亂污”企業數量、特點、分布等情況,既要大力整治,也要注重引導,在整治工作中盡可能避免不良社會影響。
三、嚴肅工作紀律,注重輿情引導
督察整改“一刀切”行為是典型的環境保護亂作為,也是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重要表現形式,必須堅決反對,嚴格禁止。
?。ㄒ唬﹪朗毓ぷ骷o律。嚴格落實督察安排和要求,積極主動接受、全面深入配合,決不允許通過“發通知、打招呼”等臨時性關停方式應付生態環保督察,決不允許借生態環保督察名義影響企業正常生產和群眾正常生活。
?。ǘ┙箤訉蛹哟a。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邊督邊改,任務重、時間緊、壓力大,各地要為基層整改工作留足時間,不得擅自壓縮整改時限,并應當根據具體問題明確整改階段目標;要為直接負責查處整改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留足時間,不得層層加碼、避免級級提速。
?。ㄈ娀呓y籌。生態環境保護涉及面廣,矛盾復雜,在推進督察整改過程中,既要強力推動,嚴格執法;又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要加強政策配套,強化工作統籌,做到因事施策與綜合施策相結合,既要保證督察整改效果,也要避免影響群眾生產生活。
?。ㄋ模┳⒅剌浨橐龑АR訌娬招畔⒐_,做好邊督邊改情況的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加強輿情監控,對因私利而故意甚至不實炒作環保“一刀切”問題的,主流媒體要主動發聲、引導輿情;對惡意造謠、詆毀黨和政府形象的,要依法查處、公開曝光。
(五)加強查處問責。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已明確將把環保“一刀切”作為生態環境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問題納入督察范疇,對問題嚴重且造成惡劣影響的,嚴格實施督察問責。各地要認真落實有關要求,加大對環?!耙坏肚小眴栴}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問責,絕不姑息。
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