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就“河南太鋼不銹鋼有限公司”侵害山西太鋼不銹鋼股份有限公司權益一案,河南省中級和高級人民法院兩級審定,做出了支持山西太鋼權益的判決,責令對方更改注冊名稱、公開道歉并給予經濟賠付。目前,法院已查封其公司賬戶,將相關人員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并對其進行高消費限制。這是太鋼積極維護消費者權益和自身品牌形象的又一生動案例。
對于侵權行為,太鋼堅持“打防”結合,維護自身品牌形象和消費者權益。在“打”的方面,太鋼通過各類媒體及時發布打假維權公告,加強輿論引導,規范網絡信息,專門成立品牌營銷管理室,積極建立與公安、工商、海關、質檢等政府相關部門的定期走訪和合作機制,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太鋼還建立了與客戶聯合維權、共同防范的機制,把打假維權與拓寬營銷渠道結合起來,一方面積極引導受侵害客戶主動配合太鋼,簽訂聯合維權協議;另一方面主動了解客戶需求,幫助他們與太鋼營銷中心各業務科室、外設公司和海外業務部建立溝通渠道,在幫助客戶提高維權能力的同時,與這些潛在客戶建立起緊密的聯系。在“防”的方面,太鋼制訂實施《商標管理辦法》,定期組織開展商標法律法規和商標保護基本知識培訓,形成注冊商標應用與保護體系;對《產品質量證明書》全面應用防偽措施,在產品包裝、標簽上使用二維碼,方便客戶查詢和識別。(許青一 張曉峰)
《中國冶金報》(2020年04月15日 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