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25日,筆者從鞍鋼集團獲悉,鞍鋼集團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加強參股經營投資管理的要求,以規范法人治理為基礎,積極構建分級與分類有機結合的參股股權監管體系,提升國有資本運營效率,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2021年,鞍鋼集團參股企業分紅同比增長71.96%,達歷史最好水平;參股股權轉讓收入同比增長193%;研究成果“國有大型集團參股企業分級分類監管體系構建與運行管理”,榮獲第28屆全國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二等獎、第20屆冶金企業管理現代化成果一等獎。
強化頂層設計,構建監管體系總體框架。2020年以來,鞍鋼集團董事會辦公室強化組織推動,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確保實現閉環管理;建立專職董事、監事和外部董事召集人制度等,通過組織調研、加強溝通、及時報送信息等確保專職董事、監事全面掌握參股企業運行情況。2021年6月份,鞍鋼集團參股企業運行監管平臺上線,以信息化手段提升監管效率,實現參股企業運營實時監控。
實施分級監管,推進監管通道有效貫通。鞍鋼集團按照母子公司權限,逐級壓實責任,縱向實現監管通道向下貫通,增強監管的穿透力和執行力。總部部門依職履責,投資主體按權限履責,加強與合資合作方或參股企業溝通,實現黨建入章,推進參股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嚴把參股投資方向,嚴控不熟悉或不擅長領域的參股投資,加強參股決策審核和退出保障管理,有效規避和防范參股投資風險,確保做到“全身而退”;強化考核評價,將履行參股企業監管職責作為評價子企業董事會的重要內容,加強參股項目投資后評價和專職董事、監事履職評價,突出評價結果運用。
實施分類監管,實現監管對象全覆蓋。鞍鋼集團按照參股投資是否符合企業發展戰略等因素對參股企業實施ABC分類監管,橫向實現監管對象全覆蓋,切實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強化A類(戰略發展類)企業分紅監管,加強章程管理,認真行使監督權,積極行使收益權,不斷提升投資回報。強化B類(保留觀察類)企業運營監控,設定觀察期限,實施差異化監管和專人專管,適時做好動態調整,截至2021年6月末,B類參股企業實現清零。強化C類(處置退出類)企業處置監管,依規實施股權轉讓、清算注銷、無償劃轉,不斷提高資產質量,截至2021年底,困擾鞍鋼多年的“參股企業退出難”問題得到基本解決。 (孫萌)
《中國冶金報》(2022年06月03日 01版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