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樊三彩)11月20日,國家網信辦官微“網信中國”發布的《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倡議》(下稱《倡議》)呼吁,國際社會應在充分尊重各國、各地區因具體國情、社情而采取的不同政策法規和實踐基礎上,認真聽取各方關于數據安全與發展的利益訴求,通過協商的方式就國家間、地區間數據跨境流動規則形成共識。
《倡議》指出,目前,國際社會正在積極探索形成全球數字領域規則和秩序,在推動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實踐的同時,各國普遍關注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個人隱私以及知識產權等風險。
為此,倡議各國政府:鼓勵因正常商業和社會活動需要而通過電子方式跨境傳輸數據;尊重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之間數據跨境流動相關制度的差異性,支持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的數據自由流動;尊重各國依法對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非個人數據采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保障相關非個人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鼓勵探索建立數據跨境流動管理負面清單;合力構建開放、包容、安全、合作、非歧視的數據流通使用環境;提高各類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措施的透明度、可預見性和非歧視性,以及政策框架的互操作性;積極開展數據跨境流動領域的國際合作,支持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有效參與和利用數據跨境流動,以促進數字經濟增長,同時,鼓勵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提供能力建設和技術援助,彌合數字鴻溝,實現公平和可持續發展;鼓勵利用數字技術促進數據跨境流動創新應用,推動數據跨境流動相關的技術與安全保障能力評價標準的國際互認,做好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反對將數據問題泛安全化;禁止通過在數字產品和服務中設置“后門”、利用數字技術基礎設施中的漏洞等手段非法獲取數據,共同打擊數據領域跨境違法犯罪活動。
《中國冶金報》(2024年11月26日 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