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中,與鋼鐵行業相關的內容如下:
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總量均比2015年下降18%以上;PM2.5濃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2——優良天數達292天,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力爭實現更好目標;確保全面實現“十三五”約束性目標。
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其中化工、鋼鐵和煤電項目應符合省、市相關行業環境準入和排放標準。
到2020年10月底前,城市主城區范圍內鋼鐵、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平板玻璃等重污染企業基本實施關?;虬徇w。
根據環境容量合理構建鋼鐵行業協調發展新格局。所有搬遷轉移、產能并購或置換等鋼鐵冶煉項目,原則上只允許在沿海地區規劃實施。
嚴控“兩高”行業產能。嚴禁新增電解鋁、鑄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產能;嚴禁新增重點項目規劃外鋼鐵產能和獨立煉焦企業;嚴格執行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等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
加大鑄造、焦化、建材等產能壓減力度。江蘇安和焦化有限公司2020年前退出,推進江蘇八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搬遷改造。燒結磚瓦行業僅保留年產量3000萬塊以上的隧道窯生產線,人造板加工行業僅保留1萬立方米/年以上的生產線。嚴防“地條——4——鋼”死灰復燃,列入去產能的鋼鐵企業退出時應一并退出配套的燒結、焦爐、高爐等設備。
切實強化焦化行業的整治工作,有效降低全市(鹽城市,下同)鋼鐵行業污染物排放水平。
全市范圍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推進非電行業氮氧化物深度減排,鋼鐵等行業實施超低排放改造。
2020年6月底前實現生活垃圾焚燒行業達標排放,鼓勵燃氣機組實施深度脫氮,燃煤機組實施煙羽水汽回收脫白工程。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全市火電、水泥、磚瓦建材、鋼鐵煉焦、燃煤鍋爐、船舶運輸、港口碼頭等重點行業以及其他行業中無組織排放較為嚴重的重點企業,完成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深度整治任務。
統籌發展內河港至沿海港的海河直達運輸,推進集裝箱運輸“水水中轉”,2019年底前,具備條件的港口達到10%以上。鋼鐵、電力等重點企業2020年鐵路運輸和水路運輸比例達到50%以上。2019年底前,具備鐵路、水路貨運條件的火電企業一律禁止公路運輸煤炭;大型鋼鐵、焦化企業內部運輸煤炭、鐵礦等,全部改用軌道運輸。
在黃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對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實施應急運輸響應。
強化精準限停產,加大秋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各地按要求針對鋼鐵、建材、焦化、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制定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差別化管理。
嚴格落實儲氣調峰設施建設、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柴油貨車淘汰治理、港口和機場岸基供電、車船和作業機械使用清潔能源、有機肥生產銷售運輸等方面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