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文《關于實行焦化項目清單管理和“以煤定產”工作的通知》,標志著近期喧囂塵上的關于山東焦化“以煤定產”的政策終于落地。
通知表示,為推動山東省焦化行業高質量發展,嚴格控制新增產能,降低煤炭消費,經省政府同意,在前期開展焦化項目合規性核查的基礎上,決定實施焦化項目清單管理,并對焦化企業實行“以煤定產”。
對經過山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山東省發展改革委、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聯合核定的焦爐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焦化項目產能,納入《2020年山東省焦化項目清單》?!肚鍐巍穬鹊难b置可以組織生產,產能可以用于置換;不在《清單》內的焦化項目,由企業所在地市政府嚴肅查處,并落實“在建停建、在產停產”措施,未列入《清單》之前一律不得續建、投產。
對焦爐炭化室高度4.3米的臨沂燁華焦化有限公司100萬噸、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萬噸、山東鐵雄冶金科技有限公司110萬噸焦化項目,因涉及上市公司已批復公開募集資金問題,并落實了煤炭消費替代方案,按照魯證辦字[2019]144號文件規定,允許其延期至2021年底前壓減退出,但不納入《清單》,產能不得用于置換。
為實現2020年全省焦炭產量不超過3200萬噸的目標,對列入《清單》及3家上市公司延期壓減產能的項目分類實行“以煤定產”,對鋼焦聯合企業、裝置產能100萬噸及以上企業、裝置產能100萬噸以下企業、碳化室高度4.3米的上市企業原則上分別按照核定產能的76%、70%、60%和60%確定每個企業的產量控制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