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辦能源〔2018〕926號
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龍王溝礦井及選煤廠項目核準變更有關事宜的請示》(大唐集團煤〔2018〕338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同意龍王溝煤礦核準建設方案變更。工業場地移至點岱溝村藺家圪卜東側山梁臺地,礦井采用斜井開拓方式,初期通風系統為中央并列式,取消原風井工業場地,回風立井調整為回風斜井,與主斜井、副斜井集中布置。調整原設計首采區及采煤工作面,礦井移交生產時裝備1個綜采放頂煤工作面,達到1000萬噸/年生產能力。生產過程中根據煤層壓茬情況,適時增加1個綜采工作面進行配采。
二、建設方案變更后,龍王溝煤礦項目總投資為45.98億元(不含礦業權價款),其中,資本金13.80億元,占總投資的30%,由項目單位以企業自有資金出資;資本金以外的32.18億元,申請銀行貸款。
三、除作上述調整外,其余事項仍按我委發改能源〔2011〕3257號文核準的內容執行。
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