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規范開展第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補充通知》(發改經體〔2018〕956號),確定哈爾濱綜合保稅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等28個項目為第三批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至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第一、二、三批共確定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320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以下簡稱中發9號文)提出有序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
按照有利于促進配電網建設發展和提高配電運營效率的要求,探索社會資本投資配電業務的有效途徑。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增量配電投資業務,鼓勵以混合所有制方式發展配電業務。向社會資本放開配電業務是中發9號文明確的一項重要改革任務,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個突出亮點。
2016年10月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明確了配電網業務范圍,即指滿足電力配送需要和規劃要求的增量配電網投資、建設、運營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資配電網增容擴建。文件中也提出要鼓勵社會資本有序投資、運營增量配電網,通過競爭創新,為用戶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電服務。此外,也明確提出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其他企業投資、建設和運營的存量配電網,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