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今天發布北京市2020年相關社會保障待遇集中調整方案,包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和失業保險金,惠及全市近397萬人。
調整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
結合當前疫情防控總體要求及北京市經濟發展情況,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經市委、市政府批準,北京市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
對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人員,自2020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20元。北京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月領取標準達到830元,福利養老金人均745元。
2020年1月1日起新增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20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35元。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經連續10年12次調整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2020年全市享受基礎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為54.83萬人,享受福利養老金的平均人數為35.97萬人,此項政策惠及90.8萬人。預計7月底前發放到位。
繼續調整工傷人員傷殘津貼
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本市自2001年起,對工傷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逐年進行了調整。2020年本市繼續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具體如下:
調整范圍。本次調整范圍為2019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傷殘津貼待遇的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
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420元,二級傷殘390元,三級傷殘360元,四級傷殘330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工傷人員傷殘津貼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220元。
因生活護理費計發基數暫未公布,待公布后另行發布。
本月起失業保險金每檔上調110元
為提高失業人員收入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2020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110元。
其中,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16元;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43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70元;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897元;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1925元。
此項調整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暫緩調整
考慮到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經北京市勞動關系三方委員會共同研究,2020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暫緩調整。適用于全日制從業人員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2200元,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24元,適用于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繼續為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