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萍)12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通知,組織開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資格審定工作。
通知明確資格申報企業應為生產制造《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所列產品的企業,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有較強的設計研發、生產制造和產業化能力,具備專業較為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并掌握該產品研制的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資格審定程序需經過企業申報、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等推薦單位審核、工信部組織專家復核等3個環節,經復核確定產品補償資格,并按產品價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補助資金額度,有效期限不超過3年。
同時,通知要求材料制造企業應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保險補償資格的,3年內不得申報工信部相關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有關推薦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規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務水平,認真組織做好審核工作;推薦單位核查意見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報送工信部(原材料工業司)。
據悉,正式發布的《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24年版)》共涉及299種新材料,其中包括船舶與海洋工程裝備用鋼、交通裝備用鋼、能源裝備用鋼、航空航天用鋼、電子信息用鋼和其他類等31種先進鋼鐵材料,以及高純釩、高性能碳纖維、稀土功能材料、注射成型用鈦合金粉末、高性能球形非晶和納米晶粉末等。
《中國冶金報》(2024年12月25日 03版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