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延長本次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決議及授權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日召開 2019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了關于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相關事項。根據該次股東大會決議,公司本次發行相關決議的有效期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相關事項的授權有效期將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屆滿。
同時,2020 年 1 月 22 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出具《關于核準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46 號)。
為確保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相關事項的順利進行,公司于2020 年 5 月 21 日召開的 2019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的議案》和《關于延長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開發行 A 股可轉換公司債券相關事項有效期的議案》,同意將本次發行相關股東大會 的有效期及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發行相關事項的有效期延長至 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為止。除延長股東大會決議有效期及授權有效期外,本次發行其他相關事項包括本次發行的數量、定價方式、價格、發行對象、募集資金用途及數額以及股東大會對董事會的授權內容等均均未發生變化。
特此公告。
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