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獲得財政補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獲得財政補助的基本情況
近日,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州永興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興物資”),收到湖州市財政局財政補助15,340,000.00 元,補助形式為現金補助,截至本公告日,補助資金已全部到賬。本次獲得的政府補助屬于再生資源回收財政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具有可持續性。
二、財政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財政補助的類型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 號)規定:政府補助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公司本次獲得的政府補助與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相關,故屬于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
2、財政補助的確定和計量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16 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 號)規定,將本次收到的 15,340,000.00 元補助款全部計入其他收益,具體會計處理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的結果為準。
3、財政補助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次獲得的政府補助計入其他收益,預計將會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潤總額15,340,000.00 元。
4、風險提示和其他說明
(1)本次獲得財政補助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2)本次財政補助計入公司其他收益,將會對公司的當期利潤產生影響。
三、備查文件
1、財政補助依據文件;
2、收款憑證。
特此公告。
永興特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