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安徽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將向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無償劃轉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51%股權獲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公告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19年5月31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鋼集團”)100%股權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徽省國資委”),與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國資委”)全資擁有的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寶武”)簽署《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股權無償劃轉之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根據協議,安徽省國資委將向中國寶武無償劃轉其持有的馬鋼集團51%股權(以下簡稱“本次劃轉”)。詳見本公司日期為2019年6月2日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3),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匯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馬鋼集團轉來的國務院國資委《關于馬鋼(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國有股權無償劃轉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9】301號文),國務院國資委同意本次劃轉。
本公司將密切關注本次劃轉的進展,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