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宗春
6月12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行為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在大宗商品市場,由機構發布的各類價格指數已經成為交易定價的重要參考,價格指數對促進價格合理形成、提高價格透明度等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發布科學性差、隨意性大等問題,發改委此舉重在規范價格指數市場,以促進包括冶金原材料、鋼材等大宗商品在內的重要商品價格的合理形成。
鋼鐵市場價格指數規范至關重要
據發改委披露,國內外不同機構編制發布的中國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指數超過130個。鋼鐵市場價格指數更是種類繁多,在原材料和產成品交易之中應用廣泛。鐵礦石主要是普氏指數定價為主;部分對外依存度的資源品種以期貨市場定價為主;下游終端產成品流通市場則以區域性價格指數為主。如建筑類企業一般在合同約定是以一家網價或多家網價指數綜合為基準,上浮或下浮多少為準。除此之外,眾多電商或資訊網站大都發布有價格指數,但主要用于市場研究分析和品牌宣傳。
指數成為鋼鐵市場重要的定價手段,在發揮定價作用的同時也存在若干問題。如部分價格指數不透明,黑箱操作,少部分交易甚至能夠影響整體市場的價格;如部分網價易被人為操作,多是人工采集,有較大的操作空間,甚至和相關利益方有尋租空間;如價格指數的發布單位,自身或者通過控、參股公司參與商品交易等。這些頑疾也正是《辦法》出臺的初衷。
新規對價格指數的核心要求
《辦法》核心對誰能編、怎么編、如何用等三個方面進行了規范,建立對價格指數的全生命管理流程,實施價格指數的歸口管理,以期提升指數的公平性、科學性、有效性。
在誰能編上,盡管沒有設定特別的主體,境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都可以編制,但設置了必要的條件和審批程序,以提升指數編制的公平性。其前提條件是:一是獨立于價格指數所反映的商品的直接利益相關方,即強調第三方;二是有合法穩定的價格信息來源、流程和保障機制;三是接受價格主管部門的規范管理。全國價格指數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管理;區域性由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管理。
在怎么編上,《辦法》規范了價格編制方案的主體內容,以提升科學性。如價格的采集、計算、發布程序,特別提出全國性價格指數需要充分證明信息采集點在全國市場中的占比,此舉將提高全國性價格指數的發布門檻;如要求價格指數應盡量使用已完成的交易價格,并強調交易來自非關聯方。
在如何用上,《辦法》明確了發布、運維、評估及懲戒等若干制度,以提升有效性。指數發布,要求公開編制方案,這對價格指數接受公眾監督提供了依據;指數運維,要求建立信息采集點的信息可追溯機制,并明確價格信息采集點的選擇標準、滿足價格指數編制所需價格信息的選擇標準、少數價格信息采集點在價格信息來源中占較大比例情況時的處理措施等,特別提出對相關異常、主觀等信息歸檔設定三年保存期;指數評估,則要求按年度對外公布指數自我評估報告,向公眾披露指數運營各方面情況;行為懲戒,重點對9類行為進行了約束,打擊發布虛假指數、操作價格指數、未進行披露、信息歸檔不規范等行為。
新規將有效提升價格指數的規范度
《辦法》出臺的目的是淘汰和規范一批質量不高的價格指數,形成一批市場認可、信譽度好、影響力強的高質量價格指數,引導重要商品和服務高質量價格指數形成,促進價格指數市場公平競爭、健康有序發展,以提高中國在國際重要大宗商品市場的價格影響力。對于鋼鐵市場來說,《辦法》將在短期和中長期產生相當的影響,提升價格指數的規范度。
一是有影響力的價格指數將規范性整改。部分涉及自身與指數發布有利益相關的機構,將做出價格指數的取舍;大部分價格指數發布機構將按照《辦法》建立公開透明的機制、內部管理流程、采集信息歸檔等工作。部分價格指數將退出市場,有影響力的價格指數將面臨政府和客戶監督,更加規范。二是第三方交易網站指數將更具影響力。《辦法》所規范的指數形成,更趨向于客觀性、真實性、可溯性,基于第三方交易網站的交易信息成為指數編制的優質資源,第三方交易網站推出的價格指數更能接受價格管理部門、公眾的檢查監督。三是獨立性、公益性組織價格指數更具影響力。《辦法》在多個條款對指數禁止利益相關方進行了規范,包括編制主體、發布過程及懲戒等,而獨立性、公益性組織的價格指數將更加匹配價格指數的規范性,更具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