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印發了《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從強化協調聯動提升能力、完善運行機制破解難題、提升服務質效營造環境、堅持多措并舉保障建設、彰顯擔當作為構建新環境等5個方面推出了16條優環境、提能力政策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強化協調聯動,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全面加強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加大重點勘查區找礦力度,構建中央、省級、地方、企業及地勘單位“五方”協調聯動的找礦新機制,優先開展22種緊缺戰略性礦種及14種優勢礦種勘查。全力做好重要礦產資源保供穩價。加大力度完善已有保供企業用地用礦手續辦理,加快礦產品儲備基地建設,促進重要礦產品安全供應、價格基本穩定。
《若干措施》要求,完善運行機制,破解企業發展難題。主動對接企業和省級相關部門梳理建立問題清單,形成問題會商機制;深入一線破解難題,主動協調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服務質效,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精簡審批登記環節和申請要件。探礦權轉采礦權的,準予采礦權新立登記后,應當注銷原探礦權或變更縮減原探礦權面積,申請人憑注銷通知(證明)或變更縮減面積后的勘查許可證領取采礦許可證。簡化探礦權轉采礦權程序,取消劃定礦區范圍審批環節。精簡優化探礦權、采礦權申請資料。優化協查程序。對公開出讓礦業權只開展一次市縣核查和信息公示,競得人不再協查。協查時間縣級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市級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進一步壓縮礦業權審批涉及各環節的審批時限,勘查實施方案評審時限由60個工作日縮減為30個工作日,“三合一”方案評審及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備案時限由90個工作日縮減為40個工作日。全面運行省市縣三級礦業權智能審批系統,實現三級辦件節點全過程網上查詢及手機短信提醒功能,強化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司法機關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提交探礦權、采礦權查封材料辦理查封。申請人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提交采礦權抵押備案材料辦理抵押備案,辦理時限從5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
《若干措施》強調,堅持多措并舉,保障重點工程建設。構建砂石資源開發新格局。對服務保障重大工程、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主要民生工程的砂石采礦權,加快出讓登記審批進度,確保盡快投產達效。優化壓覆審批流程。最大限度提供便利。全面運行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網上審查系統,方便用戶自主查詢。
《若干措施》提出,彰顯擔當作為,構建礦業秩序新環境。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推進礦業權公開出讓工作制度化。推行“凈礦”出讓。依法依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限制勘查開采區域,合理確定出讓范圍,為礦業權出讓后礦業權人正??辈殚_采提供保障。支持市州、縣區政府按照一個礦區由一個主體開發的原則,鼓勵同一區域、同一礦床不同主體礦業權、資源實施整合,進行規模化開發。堅持按照保護與開發并舉、整治與整合并重、監管與保障并行的原則,強化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發揮好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公示系統作用,及時對違規礦山企業開展懲戒。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違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完整《若干措施》內容如下——
甘肅省自然資源廳優化營商環境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全省招商引資和“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行動動員大會部署要求,加快推進我省“優化營商環境攻堅突破年”行動,著力強化招商引資項目特別是重大產業項目礦產資源保障,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推動礦業經濟高質量發展,進一步賦能全省經濟穩定增長,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強化協調聯動,提升礦產資源保障能力
1.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動態管理。因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建設需要以及區域資源條件發生重大變化,需要新增或調整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中勘查開采規劃區塊的,進行論證后,在符合省級總體規劃前提下,可依程序報批調整市級礦產資源規劃,調整后統一納入規劃數據庫管理。
2.全面加強新一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加大重點勘查區找礦力度,構建中央、省級、地方、企業及地勘單位“五方”協調聯動的找礦新機制,優先開展22種緊缺戰略性礦種及14種優勢礦種勘查。對重點脫貧攻堅地區的地熱、礦泉水等資源加大支持力度,助力鄉村振興。
3.全力做好重要礦產資源保供穩價。加大力度完善已有保供企業用地用礦手續辦理,加快礦產品儲備基地建設,促進重要礦產品安全供應、價格基本穩定,為全省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提供保障。
二、完善運行機制,破解企業發展難題
4.形成問題會商機制。以企業引進、產業鏈延伸、要素保障、找礦突破、政策落實等為重點。主動對接企業和省級相關部門,梳理建立問題清單,形成問題會商機制,制訂務實有效措施,限期解決;密切關注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問需紓困、精準服務,堅持重點企業“一企一策”,確保當前重大項目及時落地、營造良好招商環境,扶持企業做優做大做強,構建新型親清政商關系。
5.深入一線破解難題。主動協調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積極與原前期投資企業和各相關方溝通協調,按照逐個破解的原則,分批次公開出讓,為隴東地區煤炭資源勘查開發和經濟發展提供堅強保障。針對部省級發證的停工停產礦山企業現狀及存在的實際問題,定期開展調度,研究破解難點堵點問題,積極協調各成員單位加快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全力推進礦山企業復工復產。
三、提升服務質效,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6.精簡審批登記環節和申請要件。探礦權轉采礦權的,準予采礦權新立登記后,應當注銷原探礦權或變更縮減原探礦權面積,申請人憑注銷通知(證明)或變更縮減面積后的勘查許可證領取采礦許可證。簡化探礦權轉采礦權程序,取消劃定礦區范圍審批環節。精簡優化探礦權、采礦權申請資料。探礦權注銷、有效期內變更探礦權人和采礦權人名稱等事項不再要求出具核查意見。
7.優化協查程序。對公開出讓的礦業權只開展一次市縣核查和信息公示,競得人不再協查。對已設礦業權,除礦業權人因實際需要,向自然資源部門提出協查申請外,臨期礦業權按審批權限由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照行政區每月批量下發協查通知,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開展協查并通過政務網上報核查意見,礦業權人不再提交協查申請。協查時間縣級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市級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8.壓縮行政審批時限。建立重大項目礦業權人、勘查單位及省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溝通協調機制,對地質報告存在主要問題組織專家進行指導修改,同步開展現場核查和報告評審,壓減報告評審時限。進一步壓縮礦業權審批涉及各環節的審批時限,勘查實施方案評審時限由60個工作日縮減為30個工作日,“三合一”方案評審及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備案時限由90個工作日縮減為40個工作日。
9.推動行政審批數字化。全面運行省市縣三級礦業權智能審批系統,實現省市縣三級辦件節點全過程網上查詢及手機短信提醒功能,強化跨部門、跨領域、跨層級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一網通辦”“一窗通辦”,提升政務服務效能。省級以頒發電子證照為主,同時頒發紙質證件。
10.抵押查封網上辦理。司法機關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提交探礦權、采礦權查封材料辦理查封。申請人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提交采礦權抵押備案材料辦理抵押備案,辦理時限從5個工作日縮短為1個工作日。申請人可通過甘肅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或甘肅省“互聯網+不動產登記”服務平臺查詢探礦權登記、查封和采礦權登記、查封及開發利用現狀等公開信息。
四、堅持多措并舉,保障重點工程建設
11.構建砂石資源開發新格局。統籌建設蘭州北、蘭州南、蘭州東、蘭州西、甘南合作、平涼三道溝、天水秦州武山、天水麥積伯陽鎮、隴南武都區等9大砂石集中開采區。推行“凈礦”出讓,對服務保障重大工程、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主要民生工程的砂石采礦權,加快出讓登記審批進度,確保盡快投產達效。
12.優化壓覆審批流程。對于隴東地區建設項目壓覆國家礦產地、財政出資的勘查項目區塊內的礦產資源,建設單位出具壓覆礦承諾函的;公路舊路改造項目壓覆國家礦產地、財政出資的勘查項目區塊內的礦產資源,未新增建設用地,也未提高公路等級,建設單位出具壓覆礦承諾函的;建設項目壓覆地熱礦泉水國家礦產地、財政出資項目,但未壓覆探采結合井的;建設項目壓覆1200米以下礦產資源等情形暫不作壓覆處理。對隴東地區深井開采的煤炭資源,線型工程建設項目經過技術論證,在建設單位承諾的前提下,可不作壓覆處理;經過技術論證后,開采活動對建設項目影響無法避免的,需作壓覆處理。
13.最大限度提供便利。重點對《中國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2018年版)》確定的我省66個開發區組織開展重要礦產資源壓覆評估評審全覆蓋,單體建設項目審批時不再進行重要礦產資源壓覆評估評審。全面運行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網上審查系統,方便用戶自主查詢。建設單位從項目選址階段開始,在線使用“查詢”功能可多次查詢,可反復修改項目選址。待項目可研批復或項目核準后,可啟用“報告生成”功能,在線出具未壓覆重要礦產資源的審查意見,實現“立等可取”。
五、彰顯擔當作為,構建礦業秩序新環境
14.常態化開展礦業權公開出讓。依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勘查成果和市場主體需求,以區分不同種類、合理安排時序為原則制定出讓計劃,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推進礦業權公開出讓工作制度化。推行“凈礦”出讓。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與發展改革、生態環境、林草、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應急等部門銜接,依法依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限制勘查開采區域,合理確定出讓范圍,為礦業權出讓后礦業權人正常勘查開采提供保障。
15.鼓勵資源整合和規模化開發。支持市州、縣區政府按照一個礦區由一個主體開發的原則,鼓勵同一區域、同一礦床不同主體礦業權、資源實施整合,進行規?;_發。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已設礦業權周邊零星分散資源、屬同一主體的相鄰礦業權之間距離300米左右(安全生產距離要求)的夾縫區域,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資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的,可以協議方式向同一主體出讓探礦權、采礦權。該類協議出讓不再報地方人民政府。
16.加大礦產資源監管力度。堅持按照保護與開發并舉、整治與整合并重、監管與保障并行的原則,強化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加大礦產資源儲量年報審查力度,對問題礦山企業重點監管,督促問題整改;發揮好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公示系統作用,及時對違規礦山企業開展懲戒。加強對露天礦山監控,做到露天礦山監管全覆蓋。嚴厲打擊礦產資源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違法案件,涉嫌犯罪的必須移送公安機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維護系統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