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迎峰度夏能源保供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助力做好能源保供穩價工作,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3個調查組分別赴山西、內蒙古、陜西開展調查,進一步加強電煤價格監管,明確法律紅線,規范電煤價格秩序。
隨著電力負荷高峰期來臨,全國用電負荷繼續攀升。煤電是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的“頂梁柱”,做好電煤保供穩價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當前煤炭價格整體高位,煤電企業成本增加、經營壓力較大,希望政府加大監管力度。
此次調查工作突出三個重點:一是突出重點問題,針對前期摸排的涉嫌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問題線索開展重點調查。二是突出重點環節,牢牢扭住煤炭生產企業“坑口價”這個關鍵。三是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對三個電煤主產區的煤炭企業開展調查。通過調查,初步認定18家煤炭企業涉嫌哄抬煤炭價格,3家交易中心涉嫌不執行政府定價。
從違法形式看,哄抬價格的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三種:一是大幅提高銷售價格哄抬價格,煤炭生產企業在成本未發生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大幅提高銷售價格。二是增加交易環節,層層加價哄抬價格,煤炭生產企業將煤炭銷售給關聯貿易公司,通過關聯貿易公司加價銷售,推高價格。三是以化工煤名義高價銷售動力煤,企業以“化工煤”名義簽署確認函,但實際銷售動力煤,通過規避長協限價方式推高價格。不執行政府定價主要表現形式是,個別煤炭交易中心自立項目、自定收費標準,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按照能源保供穩價工作要求,持續加強煤炭價格監管,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引導煤炭價格在合理區間運行。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煤炭價格專項調查,更好地發揮監管執法的社會效應,全力以赴做好迎峰度夏能源保供穩價工作,更好服務宏觀經濟大局。
煤炭領域涉嫌價格違法行為案例(焦煤企業)
·某企業涉嫌哄抬焦煤價格案
2022年7月19日,市場監管總局對某企業焦煤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來,在焦煤成本未出現明顯上漲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焦煤銷售價格,推高了焦煤漲價預期。焦煤銷售均價由2021年3月769元/噸,提高至2021年10月2331元/噸,漲幅高達203%;2022年3月,在焦煤成本同比未明顯上漲的情況下,焦煤銷售均價為1723元/噸,同比漲幅124%。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總局已依法立案調查。
·某企業涉嫌哄抬煤炭價格案
2022年7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對某企業焦煤價格行為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自2021年4月份以來,在焦煤成本未出現明顯上漲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焦煤銷售價格,推高了焦煤漲價預期。焦煤銷售均價由2021年3月676元/噸,提高至2021年10月2167元/噸,漲幅高達221%;2022年3月,在焦煤成本同比下降的情況下,焦煤銷售均價為2230元/噸,同比漲幅230%。當事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總局已依法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