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經河北省政府同意,《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22年本)》發布并實施,上收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
據了解,2017至2020年,為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先后三次調整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下放審批權限,提高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效能。
2021年4月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先后印發文件,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把“兩高”項目準入關,《河北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22年本)》上收部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一是將2013年下放的乙烯項目和煤化工項目、2019年下放的不涉及新增產能的鋼鐵項目,環評審批權限上收至省級;二是張家口市、雄安新區和河北省自貿試驗區享有的省級審批權限,不包括“兩高”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即不包括煉油、乙烯、鋼鐵、焦化、燃煤發電、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銅鉛鋅硅冶煉等“兩高”項目審批權限。
此外,河北省還明確提出,目錄以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權限,由各地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機構垂直改革劃定職能和有關法律法規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