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生態環境廳19日公布40起2018年環境違法典型案件,涉及化工、鋼鐵、印染等多個領域,包括生產廢水直接外排、環保設施未正常使用、未配套建設污染防治設施、未取得環評擅自開工、物料堆場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等。
去年5月21日,無錫市環保局對無錫三開高純化工有限公司進行信訪調查,發現該企業擅自將二期項目產生的高濃度廢水稀釋后排放,污水處理站在線檢測儀采樣管中接入自來水,故意干擾檢測數據,涉嫌逃避監管違法排放污染物。5月22日,無錫市環保局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10月8日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處罰款85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去年5月10日,常州武進區環保局對潤鑫水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收集熟料粉磨水泥加工項目場地沖洗廢水、車輛清洗廢水溢流排放進入太滆運河。監測結果顯示,廢水pH值11.42,呈堿性。5月13日,武進區環保局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排污行為,同時對其車輛沖洗設備電柜實施查封。6月10日,武進區環保局現場核查時發現該公司仍未整改到位,故依法延長查封期限。7月5日,武進區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對上述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去年4月9日,鎮江市環保局會同句容市環保局對句容玉明化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將廢水通過暗管外排。7月10日,句容市環保局下達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處罰款40萬元,同時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去年以來,我省重拳開展環境執法,有力震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輝豐案”“灌河口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累計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1.89萬件,罰款21.16億元,同比分別上升35%、135%;配合公安機關偵辦環境污染犯罪案件537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575人,同比分別上升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