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下午,太原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會議決定任命李曉波為太原市副市長,作出關于李曉波代理太原市市長的決定。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及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市委常委、組織部長趙忠保參加會議,市人民政府、市監察委員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列席會議。在預備會議通過本次會議議程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弓躍主持召開第一次、第二次全體會議。
第一次全體會議聽取關于接受個別代表辭去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議案、關于提請補選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議案的說明;書面聽取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耿彥波辭去太原市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草案);聽取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關于李曉波任職的議案。擬任命人員作表態發言。
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舉行聯組會議對各項議題審議后,召開第二次全體會議。經表決,會議通過《關于接受耿彥波辭去太原市市長職務請求的決定》《關于接受個別代表辭去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決議》《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選舉辦法》《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補選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監票人名單》,補選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并報省人大常委會備案、公告。會議決定任命李曉波為太原市副市長,作出關于李曉波代理太原市市長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