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財經北京1月5日電(記者王虎云、吳叢司)銀保監會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推動村鎮銀行化解風險改革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支持村鎮銀行補充資本和深化改革,有效處置化解風險。專家認為,一小部分村鎮銀行經營管理問題較多,進行改革重組是必要的。同時,建議給予村鎮銀行稅收優惠等更多政策支持,促進其發揮支農支小的積極作用。
村鎮銀行是我國縣域地區重要的法人銀行機構,在支持農戶和小微企業、助力縣域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9月末,全國共組建村鎮銀行1641家,已覆蓋全國31個省份的1306個縣(市、旗),中西部占比65.8%,縣域覆蓋率71.2%。貸款主要投向縣域農戶和小微企業。農戶和小微企業貸款占比始終保持在90%以上,單戶500萬元以下貸款占85%,戶均貸款30.5萬元。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村鎮銀行資本充足率15.7%,總體具備較強的風險抵御能力。但是,少數村鎮銀行近年來受各種因素影響,風險水平快速上升,相關問題較為突出,嚴重影響和制約其可持續發展和金融服務能力。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分析師周茂華認為,村鎮銀行普遍存在股權結構復雜,經營與風控效率不高,粗放式發展導致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部分村鎮銀行不良問題嚴重等。同時,村鎮銀行在資本實力、負債能力、網點品牌、業務競爭力和融資渠道等方面遠不及大中型銀行,補充資本壓力大,經營壓力較大。
“近年來,村鎮銀行暴露不少問題。”周茂華表示,一方面,內部治理與經營水平相對不高,增加公司治理這個章節,引導銀行加快健全銀行內部治理,可從根本上防范化解銀行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面,村鎮中小銀行是服務三農、小微民營企業等薄弱環節的主力軍,有必要加強監管,引導其加快健全內部治理,提升經營水平,主責主業,深植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穩健經營企業文化,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結合推進村鎮銀行風險處置和改革重組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以及近年的成功實踐,銀保監會制定出臺了《通知》,提出支持主發起行向村鎮銀行補充資本以及協助處置不良貸款,適度有序推進村鎮銀行改革重組,支持引進合格戰略投資者幫助收購和增資,以及強化對主發起行的激勵約束等。
《通知》完善和拓寬了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和風險處置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風險處置力度,要求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合理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積極參與村鎮銀行改革重組,進一步拓展資本補充渠道。同時,《通知》通過強化頂層制度設計,制定合理的監管激勵政策和監管約束措施,進一步壓實主發起行的風險處置牽頭責任。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表示,目前,全國共有1600多家村鎮銀行,是我國數量最多的一類銀行。一小部分村鎮銀行發展停滯不前,經營管理問題較多,長年虧損,采取措施進行改革重組是必要的。在重組改制過程中,要注意保護儲戶和客戶的合法權益,保障基本金融服務不受影響。
“村鎮銀行兼具商業性和政策性雙重特點,應給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包括稅收優惠、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等?!倍m嫡f,2018年,原銀監會發布《關于開展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和“多縣一行”制村鎮銀行試點工作的通知》,相關政策要加快落實,尤其是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要加快組建,提升村鎮銀行規模化經營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在董希淼看來,2020年10月,央行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修改建議稿)》將村鎮銀行列入商業銀行范疇,進一步明確了村鎮銀行的法律地位。下一步應對村鎮銀行實施差別化監管政策,適當降低村鎮銀行合規成本,鼓勵其發揮小法人機構扁平、靈活等特點,在服務“三農”經濟和小微企業中彰顯最“草根銀行”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