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9月20日電(記者岳德亮)為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杭州市決定通過鼓勵和支持提高政府采購預留份額、鼓勵支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政策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
杭州市財政局近日發布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在滿足機構自身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采購人應當在預算編制時預留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同時,杭州市全面實施電子化招投標,采購文件全部在線提供,不收取文件工本費;鼓勵和支持供應商以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約保證,減少資金占用,降低履約成本。
杭州市財政局指出,采購人應在供應商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事項后及時退還履約保證金。延遲退還履約保證金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采購人應當在政府采購合同中約定預付款,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采購人在此基礎上適當提高預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