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3日電(記者譚謨曉)記者從銀保監會獲悉,為規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業務發展,細化《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銀保監會日前發布《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和《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等配套規則。
今年3月,銀保監會發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保險資管產品定位為私募產品,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產品形式包括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組合類保險資管產品等。
《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實施細則》明確了產品投資范圍,組合類產品可以投資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公募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
《債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統一了基礎設施和非基礎設施類不動產債權投資計劃的資質條件及業務管理要求,明確在還款保障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基礎設施債權投資計劃可以使用不超過40%的募集資金用于補充融資主體營運資金,滿足更多實體企業特別是制造業融資需求。
《股權投資計劃實施細則》要求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及時向投資者披露信息,明確保險資金不得通過股權投資計劃對未上市企業實施控制等。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保險資產管理產品余額3.43萬億元,其中組合類產品1.98萬億元、債權投資計劃1.32萬億元、股權投資計劃0.13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