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網站21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于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通知強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應將降準資金全部用于發放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加強當地縣域金融服務。人民銀行將相關情況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考核。
通知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建立對中小銀行實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的政策框架,促進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至農村信用社檔次,分三次調整到位。
通知明確,一是自5月15日起,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二是自6月17日起,再次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三是自7月15日起,下調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基準檔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至8%,其中在本通知發布前執行普惠金融定向降準政策的,同時停止執行該項政策。在本通知發布前執行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當地貸款考核政策的農村商業銀行,仍繼續參與考核,達標機構執行優惠的存款準備金率。
通知再次明確,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是指僅在本縣級行政區域內經營、未在其他縣級行政區域設有分支機構的農村商業銀行,或者在其他縣級行政區域設有分支機構但上年末資產規模小于人民幣100億元(含)的農村商業銀行。其中,本縣級行政區域是指農村商業銀行注冊地所在的縣、自治縣、縣級市、市轄區、旗、自治旗等行政區劃單位。
此前央行有關負責人稱,約有1000家服務縣域的農村商業銀行可享受該優惠政策,將釋放長期資金約28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