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工信部部長苗圩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9年會”上表示,中國將通過發揮市場機制的決定性作用來實現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將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補位”而不“越位”。將堅持企業主體地位和競爭中性原則,推動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
在處理經濟發展問題上,這早已不是我國官員第一次提及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我國經濟體制的發展過程,就是不斷深化認識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過程。
但是,經濟體制轉變的完成,遠遠不等于改革的完成。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在探索經濟體制改革的道路上,始終強調要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市場的“基礎性”作用改成了“決定性”作用,在“基礎性”的時代,市場往往被理解為一種穩定器,即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下,維系著經濟運行各方的關系。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市場作用逐漸增大,進一步放大市場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西方經濟學對于市場和政府的認識,歷來分為自由市場論和政府調節論兩方,但毫無疑問的是,自亞當·斯密提出“看不見的手”開始,市場作為經濟運行中最有效率的手段的說法便得以確立。因此,西方經濟學強調的是政府是否參與的問題,而不涉及誰主導的問題?;氐絼倓傟P于“基礎”和“決定”的分析上,在“基礎性”時代,政府與市場還處于平等的并列關系,而到了“決定性”時代,政府便要開始退于市場之后,更多地發揮調控、引導作用,而不直接參與配置資源。
其實,在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問題上,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競爭中性原則。競爭中性原則的目的,在于確保公共企業與私人企業能夠平等競爭。
在當下,處理好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關鍵,便是維護公平的競爭環境。筆者認為,構建良好的營商環境,核心就在于堅持競爭中性原則,維護市場主體地位。不論是之前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還是如今全面優化營商環境,政府在抽出調控雙手的同時,也在極力消除非市場化的因素。這些改革既加強了市場競爭,也對國企轉變發展模式,更好地適應市場競爭,起到了積極的引導作用。
對于我國經濟發展而言,只有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作用關系,建立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維護公平競爭的體制和機制,才能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價值,助推中國經濟結構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