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0/246/AD14R1號公告稱,依據2020年12月1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的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報告,歐亞經濟聯盟決定維持2015年第56號決議所確定的中國不銹鋼廚具餐具(俄語:Кухонные и столовые приборы из коррозионностойкой стали)反傾銷稅,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11月30日(含),涉案企業的具體稅率如下:鶴山標達鋼塑制品有限公司(Heshan Biaoda Stainless Steel & Plastic Products Co., Ltd.)為15.41%,Goodlead Metal Manufacture Co.,Ltd.為27.16%,新興縣盈泰不銹鋼制品有限公司(Xinxing Yingtai Stainless Steel Manufacturer Co., Ltd.)為22.91%,Xin Gang Cheng Stainless Steel Wares Co., Ltd.、廣東翔順餐廚具有限公司(Xinxing Freely Hover Kitchen & Table Wares Co., Ltd.)、廣東利鴻基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Guangdong Lihongji Stainless Steel Industry Co., Ltd.)均為24.17%,中國其他涉案企業為27.16%。本案涉及歐亞經濟聯盟稅號8211 91 000 1、8215 99 100 0和8215 20 100 0項下的產品。
2014年1月31日,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不銹鋼廚具餐具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5年5月19日,歐亞經濟委員發布第56號決議,決定自2015年6月19日起對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5.41~27.16%,有效期至2020年6月18日。2020年1月16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0/201/AD14R1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0年5月18日,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20年5月12日第65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對中國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月15日。2020年10月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在官方公報發布第2020/236/AD14R1號公告,對原產自中國的進口不銹鋼廚具餐具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