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在官方公報發布第2020/236/AD14R1號公告,對原產自中國的進口不銹鋼廚具餐具(俄語:кухонные и столовые приборы из коррозионностойкой стали)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將歐亞經濟委員2015年第56號決議所確定對中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延長5年。涉案產品的稅號為8211910001、8215991000和8215201000。
利益相關方應于2020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本案評述意見。
2014年1月31日,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于中國的進口不銹鋼廚具餐具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15年5月19日,歐亞經濟委員發布第56號決議,決定自2015年6月19日起對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稅率為15.41~27.16%,有效期至2020年6月18日。2020年1月16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0/201/AD14R1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涉案產品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20年5月18日,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20年5月12日第65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對中國涉案產品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