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WTO保障措施委員會發布埃及代表團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報。埃及調查機關對建筑用進口半成品鐵、非合金鋼和鋼筋(Semi-finished product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 and steel rebar (bars, rods and coils) for construction purposes)作出保障措施終裁,決定自2019年10月12日起對涉案產品以到岸價(CIF)征收附加關稅作為保障措施(詳見下表),有效期為3年(包括臨時保障措施時間)。涉案產品的稅號為7213、7214和7207。
2019年3月31日,埃及對進口半成品鐵、非合金鋼和鋼筋啟動保障措施立案調查,調查期為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18年4月15日,埃及開始對進口涉案產品實施臨時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