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傳來消息,經資料審查、現場檢查和審查公示,方大特鋼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做好<藥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工作的通知》和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藥品生產許可證>和<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換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準予換發《藥品生產許可證》。
該公司于2014年6月取得醫用氧(液態)《藥品生產許可證》,到2019年適逢一個換證周期。本次換證由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包括相關資料、記錄的審查和現場生產設備、檢驗儀器及質量過程控制等的審查,全程嚴格按照2015版的《江西省核發(藥品生產許可證)驗收標準》進行。據了解,該公司前期組織人員對相關資料及現場進行了全面自查,并根據檢查組要求組織了動態生產。最終專家組給出一致意見,該公司符合相關規定要求,準予換發《藥品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