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冶金報 中國鋼鐵新聞網
實習記者 賈林海 報道
自新《安全生產法》9月1日起施行以來,鋼鐵行業展開了全方面、深層次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9月22日,《中國冶金報》記者采訪了有30余年鋼鐵企業安全管理經歷的中鋼武漢安全環保研究院院長、黨委書記吳啟兵博士。他認為,新《安全生產法》與舊法相比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將對鋼鐵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產生多方面的影響。同時,他建議鋼鐵企業應對照新《安全生產法》,對現行安全生產制度開展符合性評估,針對不符合項和缺失項盡快開展制修訂工作。
圖為吳啟兵(圖源:湖北職業健康)
《中國冶金報》記者(以下簡稱記者):新《安全生產法》與舊法有何不同?有哪些新的提法及特點?
吳啟兵:新《安全生產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新發展階段和新發展時期,推動安全生產和強化監管的基礎法律武器。
新《安全生產法》在此次修訂當中出現了多種新的提法。例如,明確安全生產工作堅持黨的領導;擴展以人為本,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內涵;要求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三個必須”原則;將“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同時其他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將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作為企業法定工作之一,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定期組織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嚴格落實分級管控措施,防止風險演變而引發事故等。
相比舊法,新《安全生產法》共修改了42條,主要包括5個方面:一是貫徹新思想、新理念,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轉化為法律規定。二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增加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報告、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公益訴訟等重要制度。三是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黨委和政府的領導責任、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的法定職責。四是強化新問題、新風險的防范應對,對近年來安全生產事故中暴露的新問題進行了針對性規定。五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包括罰款金額提高、處罰方式從嚴、懲戒力度更大及事故發生之前采取刑事處罰措施等。
記者:新《安全生產法》的施行將對鋼鐵行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產生哪些影響?
吳啟兵:新《安全生產法》的施行將對鋼鐵行業當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產生重要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安全生產職責界面和履職考評標準需要進一步細化明確。新《安全生產法》將“安全生產責任制”修改為“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同時新增“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就是要將全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調動起來,同時通過加強教育培訓、強化管理和嚴格獎懲等方式,整體提升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水平。
二是安全生產投入需要更加強有力的組織保障。新《安全生產法》在多處提出了對安全生產的資金保障措施,不僅要求企業加強對于安全生產資金、物資、人員的投入保障,同時要求各級政府將加強安全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生產能力建設所需經費列入本級預算,而且強化了主要負責人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有效實施的法定職責。
三是事故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需要持續強化和推進落實。新《安全生產法》要求企業構建事故雙重預防機制。通過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風險分級采取相應管控措施;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同時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法定職責。此外,新《安全生產法》規定政府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督辦制度,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同時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行為,采取嚴格的行政處罰。
四是安全教育培訓體系需要系統強化建設。新《安全生產法》規定了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生產經營單位要綜合安全技術團隊建設及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事故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實際需要重點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培訓和專業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以及強化培訓教學質量和效果考評工作。
五是事故管理和應急管理能力提升需要系統完善。新《安全生產法》增加了事故整改的評估制度,規定按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議,逐項對照開展評估,包括落實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情況,舉一反三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事故責任追究問責落實情況等,主要是為了監督整改效果,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同時,新《安全生產法》在事故救援和處理方面突出了對于人的保護和人的生命價值的體現,新增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以后一是應當及時采取措施救治有關人員,二是事故受害者除工傷保險外,還有獲得民事賠償的權利。
六是安全績效管理考核體系亟待評估修訂。新《安全生產法》新增了個人信用體系規定和動火、臨時用電作業安全規定,還新增了處罰事項,大幅度提高了罰款數額及發現違法事實后的直接罰款;針對違法后拒不整改的情況,新增了按日實施連續計罰等規定,同時對于嚴重違法被關閉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也在加重罰款數額的基礎上,規定了行業禁入。相關處罰事項的大幅調整,必將進一步倒逼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分管責任人的安全管理,包括設備設施本質安全、危險作業過程安全管控及杜絕“三違”等,而這些的實現需要對現行安全績效考核體系開展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組織修訂與完善。
記者:鋼鐵企業應如何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建議鋼企出臺、修訂哪些制度和考核標準?
吳啟兵:首先,鋼鐵企業應加大宣傳貫徹力度,積極組織全員學習修訂背景、修訂內容及與企業安全發展緊密相關的規定,真正做到融會貫通、掌握實質。同時,在學習宣傳貫徹過程中,鋼鐵企業既要加強對新《安全生產法》的整體學習領會,又要突出重點;通過對比修訂前后的異同,加強對新《安全生產法》中的新制度、新內容、新罰則的學習和理解,做到深入人心,切實提高全員的法治素養,筑牢法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不折不扣地得到貫徹執行。
其次,鋼鐵企業應結合新《安全生產法》修訂尤其是新增內容,嚴格按照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職責界面,組織相應部門、單位對現行制度開展符合性評估,同時針對不符合項和缺失項實施制修訂工作。
例如,重點修訂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健全全員安全履職考核標準;修訂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做到應保盡保;建立健全事故雙重預防機制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制度,確保安全風險管控分級標準、隱患排查治理分級標準、排查周期和管理職責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機制既符合實際,又能助力企業安全發展;修訂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促進企業安全技術團隊建設和基礎管理工作合規、高效;修訂事故管理和應急管理制度,切實推動未遂事故事件納入日常管理;加強應急管理裝備設施和人員應急能力、機制建設,修訂安全績效管理考核制度,支撐全員安全履職體系有效運行和將過程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