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兩會報道組記者 朱曉波
事業單位是經濟社會發展中提供公益服務的主要載體,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在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我國約有126萬個事業單位,共計3000多萬名正式職工。
“當前我國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事業單位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改革是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一環。目前事業單位改革推動慢,改革進程與實際需要存在節奏上的脫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事業單位的發展,以及服務社會、履行職責作用的發揮?!睘榇?,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鋼鐵工業協會黨委書記、執行會長、秘書長何文波建議進一步加快推動事業單位各項改革。
建議一:加快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何文波表示,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動慢,成為事業單位其他改革工作的瓶頸。2011年3月下發、2012年4月公開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事業單位改革進入全新階段。《指導意見》明確了改革總體目標及階段性目標,提出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但自2011年至今的9年多來,對非醫院、學校類的中央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進緩慢。
對此,何文波建議,根據2011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精神,盡快啟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確保按文件要求2020年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改革。
建議二:完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辦法,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何文波表示,根據原人事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國人部發[2006]70號文),2008年底前,各事業單位進行了崗位設置,并按要求在崗位設置的職數范圍內嚴格執行。從各單位崗位設置至今的10余年來,崗位設置數量、結構比例沒有進行過調整、審批。10余年來,特別是十八大以來,一些事業單位蓬勃發展,業務發展較快,人才隊伍補充較多、成長較快,10年前批復的崗位設置已不能適應人才隊伍建設的需求。
為此,何文波委員建議,進一步完善2006年印發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建立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定期動態調整的機制,適應事業單位發展人才隊伍建設的需要。
建議三:加快推進績效工資制度改革
2006年國人部發[2006]59號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明確提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改革?!?011年~2014年,醫院、學校等事業單位陸續實施績效工資改革,剩余的相當一部分中央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推進較為緩慢?!焙挝牟ㄖ赋?,績效工資改革進程緩慢,導致部分事業單位多年無法上調工資,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隊伍穩定和工作積極性。
為此,何文波建議,盡快建立績效工資總額標準考核發放的辦法,實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動態調整,體現績效工資與工作量、工作業績等掛鉤。
建議四:進一步規范部分事業單位的管理體制
何文波表示,一些行業協會陸續脫鉤成為社會組織,仍代管著不少事業單位。但目前對于代管的事業單位處境兩難,一方面,這些代管單位是為行業服務的重要資源,在行業協會的統一領導下,發揮了系統整體優勢,在各業務維度對行業高質量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行業協會本身是自治的社會組織,代管事業單位須明確行業協會在代管事項方面的管理職責、管理權限、管理邊界、管理經費,以及須承擔的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并以此為遵循規范履行代管工作。
為此,何文波建議,行業協會脫鉤改革后,這些協會更具備實際意義上自治組織的屬性,應盡快捋順由社會組織代管的中央事業單位的隸屬關系,確定主管部門,明確主管部門的責權利,明確管理這些事業單位的工作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