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冶金報 中國鋼鐵新聞網
王海洋
自2019年國家出臺《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以來,截至2022年底,全國共2.07億噸粗鋼產能完成全過程超低排放改造公示,4.8億噸粗鋼產能完成燒結球團脫硫脫硝、料場封閉等重點工程改造,累計拉動社會有效投資約2000億元。與2018年超低排放實施前相比,噸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排放量下降50%左右,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為打贏藍天保衛戰做出了重要貢獻。
近期,國內多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推行較國家超低排放標準更嚴格的“超超低”排放標準,對燒結機頭、高爐熱風爐、軋鋼加熱爐等多個點位提出更嚴格的排放要求。特別是,部分地方要求燒結機機頭(含球團)煙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不超過5毫克/立方米、5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給鋼鐵行業發展帶來諸多影響。
一是企業環保投資和運行成本增加,能源消耗和碳排放也將大幅增加,尤其是對于剛剛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鋼鐵企業來說,重新開展“超超低”排放改造,會造成投資的浪費。
二是隨著鋼鐵企業原燃料質量趨于劣化,顆粒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量波動較大,現有環保治理技術設備較難穩定實現“超超低”排放要求,短期內能否出現穩定保證“超超低”達標排放的污染治理技術需要進行深入論證。
三是現有在線監測設備精度有限,特別是二氧化硫≤5毫克/立方米的監測要求較難穩定實現,鋼鐵企業將面臨較大違規風險。
為此,筆者建議,繼續執行好國家現有超低排放標準,加強源頭減排、過程管控、末端治理、數字賦能,有序推進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同時,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力度,在工藝技術選擇、工程設計等方面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持續提升鋼鐵企業綠色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