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天津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天津市發展改革委等多部門印發《天津市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統籌碳達峰碳中和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加快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調整和綠色轉型升級,以碳達峰行動進一步深化環境治理,以環境治理推進高質量達峰。
《方案》明確主要目標,到2025年,減污降碳協同管理機制初步建立,統籌整合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打造一批綠色低碳示范引領樣板;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得到優化,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重點領域結構優化調整和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重點企業達到國內清潔生產以及能效先進水平,生態環境進一步改善,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國家下達指標。目標到2030年,減污降碳協同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清潔低碳安全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綠色低碳發展水平顯著提高,碳達峰與空氣質量改善協同推進取得顯著成效,水、土壤、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領域協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
根據《方案》,加強源頭防控,實現規劃布局協同、環境準入協同。將碳達峰碳中和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指導各區分類開展城市建成區、農業生產區和生態功能區減污降碳,嚴格落實國家以區域環境質量改善和碳達峰目標為導向的產業準入及退出清單制度。以遏制“兩高一低”項目盲目發展為重點,嚴把環境準入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能耗“雙控”、產能置換、煤炭減量替代、“三線一單”、污染物區域削減、水資源管理等要求的,依法不予審批。嚴禁新增鋼鐵、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玻璃)、電解鋁、氧化鋁、煤化工產能,嚴格執行煤電、石化、煤化工等產能控制政策。
《方案》提出,突出重點領域協同增效行動,包括能源、工業、交通、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5個領域。推動能源供給體系清潔化低碳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資源潛力,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開發光伏發電、陸上風電,穩妥推進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地熱能,因地制宜開發生物質能,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力爭達到11.7%以上。禁止新建燃煤自備機組和燃煤鍋爐,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分類實施煤電升級改造。加快傳統行業企業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有序減少獨立熱軋企業及工序,做好粗鋼產量壓減工作,推進全廢鋼電爐工藝,石化化工行業加快推動減油增化。到2025年,全市綠色制造單位達到300?家,電爐鋼比例達到25%左右,冶金、石化化工等重點領域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產能比例超過30%,規模以上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高于全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水平。提高鐵路、水路運輸比例,打造綠色物流體系,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舊車船,逐步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車輛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老舊燃氣公交車。推進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推動城市公共服務領域車輛電動化替代,公共機構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推動港口、機場、鐵路貨場、物流園區等場所非道路移動機械新能源化,到2025年新能源機械占比達到50%左右,加快綠色港口建設,打造“公轉鐵+散改集”雙示范港口。推動綠色建筑技術集成示范,推廣綠色低碳建筑材料和綠色建造方式,提高農房綠色建設建造水平,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提升農田、漁業碳匯能力,增強農業領域減排固碳能力,推動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提高氮肥利用效率,提高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率,積極推進涉農區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因地制宜建立農膜回收服務網點。加強畜禽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綜合利用率達90%以上。
《方案》明確推動試點示范,在“無廢城市”建設中強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要求,到2025年,主城區、東麗區和中新天津生態城、天津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天津東疆保稅港區基本建成“無廢城市”。鼓勵各類產業園區積極探索減污降碳協同創新,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系統化推進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綜合利用。積極推動區域和建筑、企業、工業園區、社區等重點領域開展低碳(近零碳排放)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支持濱海新區申報氣候投融資試點,在低碳項目投融資方面率先創新。探索開展面向碳中和的零碳或碳中和技術產品研發、綜合示范、應用推廣。依托濱海新區保稅區臨港片區,打造氫能示范產業園。鼓勵鋼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