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踐行安全發展理念,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深化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為建黨100周年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定于2021年6月至9月,在全省(江蘇省,下同)范圍內開展“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百日行動”,督促企業全面辨識管控和報告安全風險,全面消除冶金等工貿企業中存在的重大事故隱患,全力壓降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實施精準執法、規范執法,指導幫助企業提高本質安全水平,防止一般化、簡單化、重復式等粗放式檢查,優化營商環境;通過上下聯動、觀摩示范學習等形式,鍛煉執法隊伍,提升執法效能,全力以赴保障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二、工作方式
整合省市縣業務骨干力量,組建執法檢查組,采取“三位一體”行政執法模式,利用百天時間,對全省冶金等工貿行業領域重點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抽查,實現省對市全覆蓋,市對縣全覆蓋。
?。ㄒ唬笆小眻谭z查。省級檢查組每周安排對1個設區市的重點企業開展執法抽查檢查,設區市冶金等工貿行業監管業務處室和執法支隊主要負責人、縣(市、區)相關業務科室和執法隊伍負責人等人員參加,具體分組安排詳見附件,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省廳負責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和工作手冊,組建省級執法檢查組,開展專項業務培訓。對每個設區市,抽查2~3個縣(市、區),隨機執法檢查重點企業3~5家。
?。ǘ笆袔Эh”執法檢查。參照“省帶市”執法檢查模式,組建市級執法檢查組,采取“三位一體”的模式,統籌安排對所轄縣(市、區)、功能園區的重點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抽查,實現設區的市級對下一級地區全覆蓋。對每個縣(市、區)、功能園區,隨機執法檢查重點企業3~5家。
(三)研討提升。每周的執法檢查結束后,召開執法檢查工作座談會,交流心得體會,查找短板不足,研究改進措施,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效能,在觀摩中學習,在實踐中提高,切實提升執法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三、執法抽查檢查范圍和重點內容
?。ㄒ唬┏椴闄z查范圍
冶金等工貿行業中涉及金屬冶煉、涉爆粉塵、大量使用危險化學品等安全風險較高的企業;近年內連續發生亡人事故、一年內被應急管理部門實施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未按期整改銷號、納入失信懲戒名單以及主要負責人安全“紅線”意識不牢、責任不落實等企業。
?。ǘ﹫谭ㄖ攸c內容
1.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是否存在應急管理部重點執法事項所列情形:
?。?)煉鋼廠在吊運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煉鐵廠鑄鐵車間吊運鐵水、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
?。?)吊運鐵水、鋼水與液渣起重機龍門鉤橫梁焊縫、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操作室、會議室、交接班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與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鋼水鑄造(連鑄、模鑄)流程未規范設置鋼水罐、溢流槽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5)氧槍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溫度與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高爐、轉爐、連鑄、加熱爐和煤氣柜等煤氣區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員休息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隔斷裝置和吹掃設施。
?。?)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
?。?)固定式熔煉爐鋁水出口未設置機械鎖緊裝置;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未與鑄造系統聯鎖,未實現自動控流。
?。?0)固定式熔煉爐高溫鋁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傳感器和報警裝置,液位傳感器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
?。?1)存放鋁錠的地面潮濕,熔煉爐、保溫爐及鑄造等作業場所存在非生產性積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系統未配置進出水溫度、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和報警裝置;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未與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聯鎖。
?。?3)鋁水鑄造流程未規范設置緊急排放或應急儲存設施。
?。?4)鋼絲卷揚系統引錠盤托架鋼絲繩未定期檢查和更換,卷揚系統未設置應急電源;液壓鑄造系統未設置手動泄壓系統。
?。?5)鑄造車間現場未嚴格控制人數,未控制非生產人員進入。
?。?6)不同種類的可燃性粉塵、可燃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17)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種或多種控爆措施。
?。?8)除塵系統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9)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未采用負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
(20)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產生機械火花的工藝,未規范采取雜物去除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
?。?1)未按規范制定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掃;鋁鎂等金屬粉塵收集、貯存等處置環節未落實防水防潮、通風、氫氣監測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2)未按照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或者方案未經審批擅自作業。
?。?3)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24)未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安全繩、呼吸防護等勞動防護用品。
?。?5)未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統一協調、管理。
2.企業是否依法落實主體責任;是否按《江蘇省工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報告》(省政府令第140號)要求,落實企業和主要負責人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報告責任。
?。?)企業主要負責人未有效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2)未按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告知有關的安全生產事項。
?。?)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
?。?)未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5)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
(7)未按時限要求進行安全生產風險報告。
?。?)進行零風險報告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
3.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冶金等工業企業是否存在省級重點執法事項所列情形(另行下發)。
四、工作要求
?。ㄒ唬╅_展精準執法。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合理選擇重點執法企業,圍繞重點內容,實施精準執法,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執法抽查檢查任務。要對照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圍繞重點執法事項,對企業安全風險突出易發生事故的關鍵環節、要害崗位、重點設施開展針對性的執法檢查。
(二)規范執法程序。檢查中要實行“執法告知、現場檢查、交流反饋”“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和“執法+專家”的工作模式。提前做好現場檢查方案,檢查前進行執法告知;檢查中企業有關人員必須全過程在場,客觀規范記錄檢查情況;檢查后進行交流反饋,注重提供安全咨詢和整改指導,幫助企業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ㄈ﹪栏駡谭ㄌ幜P。針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盯住不放,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牽頭負責整改,確保措施落實到位,完善閉環管理。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不得以責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處罰,對存在多種違法行為的案件要分別裁量、合并處罰,不得選擇性處罰。對違法行為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同一違法行為反復出現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從重處罰,堅決防止執法“寬松軟”。嚴格貫徹落實《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嚴重違法行為的刑事責任追究,,符合移送條件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跟進落實進展情況,堅決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ㄋ模┘訌娤到y使用。各地要提升全省執法系統的應用水平,建立健全執法系統運行、使用、考核等管理規定,確保所有執法行為全流程上線入網。要做到執法可視化,數據實時能上傳,文書隨時可查閱。對鋼鐵、粉塵涉爆、鋁加工(深井鑄造)等3類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必須要按照執法系統中的“三年專項整治”的重點執法事項來開展執法。
(五)注重長效常治。各地要認真研究“百日行動”中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及時歸納總結“百日行動”中一些好的經驗做法,使之固化為制度規范,形成長效機制,提升全省安全生產執法規范化水平。要持續加大執法力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堅持“嚴打違法”與“規范執法”并重,不斷提高安全生產執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