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特別是加大對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激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形成部門依法監管、群眾參與監督、企業知法守法、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強大工作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現將《關于舉報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實施大額獎勵的辦法》向社會及公眾予以印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厲打擊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激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形成部門依法監管、群眾參與監督、企業知法守法、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強大工作合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省生態環境廳《環境污染舉報獎勵辦法》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及其線索的舉報、受理、獎勵以及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舉報是指組織或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反映本市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以下統稱被舉報人)的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或者提供相關違法線索。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包括以下情形:
(一)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用于監控、監測污染物排放的手工及自動監測儀器設備的監測數據,或企業串通第三方運維單位實施在線監測數據造假的;
(二)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拒不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
(三)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通過暗管、滲井、灌注等逃避監管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四)長流程鋼鐵、焦化等重點排污單位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3噸以上的。
第四條為進一步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全市生態環境治理,嚴厲打擊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對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一經查實,獎勵人民幣50萬元。
第二章舉報、受理
第五條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堅持鼓勵舉報、專人負責、專渠道舉報、嚴格保密的原則。
第六條舉報人可通過保密專線進行舉報,舉報號碼:19831538686(僅接受短信、彩信舉報)。
第七條舉報人舉報時必須同時提供以下全部信息,提供的信息不詳不全的不予獎勵:
(一)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具體位置和違法情形;
(二)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主體或者污染源信息;
(三)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的證據或者線索材料。
第三章獎勵
第八條同一違法行為或者線索有多人分別舉報,以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收到舉報短信的時間先后順序確定,獎勵最早的舉報人;聯名舉報的,按照一案進行獎勵,由第一順序舉報人領取獎金,獎金由聯名舉報人自行分配。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舉報人故意實施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捏造虛假舉報材料、敲詐勒索被舉報人并舉報該行為的;
(二)舉報人舉報前被舉報人違法行為已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立案或者調查的;
(三)舉報人為依法負有社會輿論監督、行政監督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
(四)舉報人為生態環境系統工作人員(包括輔助執法管理工作人員)及其近親屬或者前述工作人員故意透露線索給舉報人的;
(五)舉報內容經查證不屬實等其他依法不應給予獎勵的。
第十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原則上60日內對所舉報事項調查完畢,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審核是否對舉報人實施獎勵。
第十一條舉報人應當自接到領獎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由舉報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攜帶真實有效的身份證、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身份證明和銀行賬戶等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領獎手續。
逾期未辦理領獎手續或者由于舉報人提供的聯系方式有誤導致30日內無法聯系到舉報人的,視為舉報人放棄獎勵。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負責有獎舉報案件登記、受理、調查、審核及獎金發放、檔案歸集等環節工作,實行特別保密管理,由專人負責,其他任何人打聽、干擾,即為違規行為。
第十三條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舉報獎勵經費的管理,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四條舉報人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案件受理、調查、獎勵等有異議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做好答疑解釋工作并告知舉報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第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故意透露線索串通他人舉報以獲取獎勵,或者在舉報登記、受理、調查、審核及獎金發放過程中未及時履行工作職責、徇私舞弊或者違反保密規定泄漏舉報案件信息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第十六條舉報人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一)制作虛假證明材料舉報的;
(二)制造重大惡意生態環境違法行為陷害被舉報人的;
(三)以投訴舉報敲詐、勒索被舉報人的;
(四)舉報人阻礙、干擾執法檢查工作的;
(五)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
第十七條本辦法由唐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本辦法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